第三十四章 半个脑袋
自由佣兵这个名字听起来很美,但是很残酷,所谓的自由佣兵只不过找不到佣兵团可以投靠,只能自己或三两个人合伙的找事做,谁肯掏钱就给谁卖命,安全和金钱都完全没有保障的一些人。
自由佣兵没有战友的掩护,没有可靠的后勤保障,说白了,自由佣兵就是雇佣兵里的炮灰,死得最快的就是这些人了。
一般来说,自由佣兵都是没佣兵团肯要的那些人,但凡想在枪口下混饭吃又有一技之长的,都会在一些佣兵团找到一份工作,只是挣钱多少的问题,像格罗廖夫这样,把机枪用到出神入化境界的,又是参加过血战的退伍老兵,那个佣兵团都会抢着要的。
“格罗廖夫,以你的实力,你为什么会当个自由佣兵呢?”
说话的是鲍勃,他很想知道格罗廖夫为什么会是个自由佣兵。
格罗廖夫一脸的黯然,叹气道:“我原来是在一个佣兵团的,只不过,我的一个朋友出了点问题,他被佣兵团开除了,所以,我就跟着一起离开了,就在刚才,我的朋友战死了。”
高扬和鲍勃一下子对格罗廖夫又高看了一眼,肯为了朋友来当个自由佣兵,这样的人值得信任。
高扬沉默了片刻后,对着格罗廖夫道:“你曾两次进入过格罗兹尼,那是很惨烈的巷战吧?”
格罗廖夫点了点头,道:“第一次去是送命,我们连一共九十六个人,死了六十一个,残了八个,我受了两处枪伤,但还好没死也没残,第二次是去复仇,我之所以不肯退役,就是等重入格罗兹尼的那一天,很高兴我等到了那场战争,而且再次活着出来了,第二次车臣战争我们连有一百一十三个人,死了二十一个,我又受了点轻伤,但总算又活着回来了。”
格罗廖夫顿了顿,指了指自己的脑袋,道:“我的头被我们连长的头给砸开了花,满头都是血,战斗结束后我的样子正好被一个大人物看到了,他觉得我很英勇,就给了我一枚勋章,等战争结束,我立刻申请了退役,还好有枚勋章,我的退役申请批复的很快。”
高扬和鲍勃都是一脸的不解,鲍勃奇怪的道:“你的头,被你连长的头砸破了?什么意思?”
“哦,我说的不是很清楚,我们的连长,一个年轻的上尉,很英俊,军校的高材生,我很喜欢他,也很佩服他,他总是身先士卒,可惜我们在攻入一栋大楼的时候,他被一个**给炸碎了,他的脑袋从窗户里飞了几十米,砸到了我的头上,他的下巴消失了,裸露的上牙床在我这儿啃了一下,看起来很吓人,其实不怎么严重。”
格罗廖夫说话的时候,拨开脑袋上的头发,让高扬和鲍勃看了看他头上的伤疤,一个月牙形的印子。
高扬和鲍勃面面相觑,不由倒吸了一口冷气,而格罗廖夫却是笑了笑,继续道:“我们的上尉只剩下了半个脑袋,眼珠子都爆掉了,不过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他的头发是刚理的,他把头发剃成了一个心形,这家伙战前照了个相,然后把相片寄给了他未婚妻,如果不是他的发型,我还真认不出来呢。”
高扬本来不是想问格罗廖夫的经历,他只是想从格罗廖夫这里得到些巷战的经验,但没想到,格罗廖夫的几句话,却让高扬对格罗廖夫和他经历生出了强烈的好奇心。
“那后来呢?你们报仇了吗?我是说,你们攻入那栋大楼了吗?”
“当然,我把连长的脑袋放进了我的挎包里,然后和剩下的几个兄弟攻进了大楼,见人就开枪,那栋大楼里其实没有什么人了,只有四个黑寡妇,你们知道什么是黑寡妇吧?就是那些贱人,身上绑满了炸弹,我们没有给她们引爆的机会,把她们都打成了筛子,然后,没过多长时间战斗就结束了,有个少将视察战场的时候看见了我,他觉得我的样子很吓人,然后他问我打死了多少个混蛋,我说大概二三十个吧,我也不知道,或许更多,或许不够,然后就给了我一枚勋章,就是这样。”
高扬只是知道俄军在车臣尤其是在格罗兹尼的战斗很艰苦,伤亡率非常高,但他从未去详细了解过,而听格罗廖夫看似漫不经心的说起曾经的战役,虽然是管中窥豹,其惨烈程度也可见一斑。
高扬想了想,道:“你有巷战的经验,而且很丰富,我觉得我们即将开始的战斗必然也是巷战,能不能告诉我们该注意什么?”
格罗廖夫沉思了片刻,道:“这里的战争,怎么说呢,如果给我一个连,我可以从班加西的这头打到另一头,好吧,我就这么说吧,和格罗兹尼比起来,这里就是天堂,你所需要的,就是找一个掩体,然后开枪,只要你的运气不是特别坏,就不会死的。”
“太夸张了吧?”
“一点都不夸张,在那些老百姓学会怎么打仗之前,我说的老百姓包括了反对派和政府军,只要你面对的不是雇佣军,你就不需要担心什么,跟车臣的那些杂种比起来,我只能说这里的人们就是些待宰的绵羊。”
高扬回想了一下他所见到的战斗,确实如格罗廖夫所说的一样,他们缺乏最最基本的军事素养,如果政府军也是这样的水平,那还真是没有什么压力。
最关键的是,从摩根那里传来的消息是没有发现有雇佣军,围攻摩根的,好像只是政府军,还有一些貌似是情报部门的战斗人员之类的武装。
本来还觉着有些紧张的高扬不由开心的笑了一下,心情轻松了不少,摇了摇头,对格罗廖夫道:“好吧,希望我们的敌人没有雇佣军,真奇怪,什么时候雇佣军成了战争的主力了?好吧,说说你的连长,你最后是怎么处理他的头的?”
格罗廖夫耸了耸肩,一脸的无奈,道:“那些收尸的家伙们靠不住,只是一个脑袋,他们搞不清身份,肯定会弄丢的,要不然就是随便埋到一个公墓里,所以我一直带着他的头,后来交给了他的父母,他的未婚妻也见到了,其实不应该让她看到的,他的未婚妻一看到之后立刻就晕倒了,醒来后哭的样子,算了,我没法形容她的样子,总之我很庆幸我老婆不用对着我的半个脑袋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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