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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又见伏笔】


  路浔抬头看向落在一根细长竹枝上的灵鸦,见它依旧呆头呆脑的,和《神奇宝贝》里的可达鸭似的。

  鸦类的眼珠子很黑,灵鸦的眼珠更是那种显得很深邃的黑。

  这种眼睛很难看出多少情绪,再配合上它一脸呆滞的表情,看起来更傻了。

  “无羁山的功法存在缺陷,虽前期修炼速度极快,但所有人都会变成面瘫。我这小鸦鸦来自无羁山,怎么感觉也是张面瘫脸,无时无刻看着都像是个呆逼。”路浔在心中道。

  可灵鸦自然不可能修炼过功法,因此,路浔把这归结为——它可能真的是个憨憨。

  先生本欲继续讲有关于无羁山的故事,他这个时候也注意到了灵鸦飞回来了,便抬头看了它一眼,嘴角含笑,继续讲了起来。

  “无羁山的第三任掌门,名叫李欢欢,是二代掌门的养女,一个爱笑的女孩。”

  猫南北一边吃着路浔剥的橘子,一边打断先生的话道:“先生,你怎么知道她是个爱笑的女孩?”

  上了年纪的小屁孩就是这样,爱听故事,但又要伪装成自己不爱听的小大人模样,便老爱质疑真实性。

  先生笑了笑,倒也不气,一边翘着兰花指剥橘子,一边道:“自然是有人告诉我的。”

  路浔抬起右手,把半个橘子塞进猫南北的嘴里,道:“别打岔!”

  “唔——!”坐在他肩上的猫南北的小嘴巴被塞的满满的,气得抓了一下路浔的头发。

  先生低着头,看着手中剥了一半的橘子,眼神好似没有焦距,开始继续讲了起来。

  ……

  ……

  很明显,先生是一个称职的说书人。

  怪不得猫南北说,先生下山玩乐的时候,若是实在无聊,便会去酒楼里当说书先生。

  他绘声绘色的讲了一个很简单的故事,还是一个爱情故事。

  当然,就像是大部分的爱情故事一样,故事的结尾是以悲剧收尾的。

  故事的大致内容便是:一个江湖女子偶遇修行者,二人互生情愫,但又始终没有在一起。

  后阴差阳错,二人分隔两地。

  而这位江湖女子,便是李欢欢。

  李欢欢不具备修行资质,这位修行者便走遍大江南北,为她寻找着能改善人体质的天材地宝。

  等到他收获而归,无羁山因江湖恩怨,已被灭门,李欢欢也已香消玉殒。

  他在原址建下山门,保留无羁山之名,自称为无羁山第四任掌门人。

  而无羁山的崛起,也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

  在这个故事里,先生一再强调,这名修行者始终身穿黑色的斗篷,遮盖住自己的面容。

  就连李欢欢在临死之前,都不曾知晓他是何长相。

  路浔是经过网络信息大洗礼的人,因此并没有太过动容。

  猫南北与林蝉却听得很是伤感,就连平日里清冷的二师姐,似乎都有了情绪起伏。

  “怎么这样啊!他干嘛不以真面目示人啊!”猫南北一边觉得悲伤,一边又有些生气。

  “如果是因为没法见人呢?”先生反问道。

  “那也不能蒙住全身过一辈子吧?”猫南北撅着嘴巴,表示自己还是无法接受。

  “可如若他并非人类呢?”先生剥开橘子,放了一瓣到嘴里,一边咀嚼一边道。

  猫南北闻言,一双猫耳朵微微一动,站到桌子上,挺起自己板上钉钉的小胸脯,道:

  “不是人,那难不成是妖?而且是妖怎么了,妖有什么见不得人的?”

  我,猫南北,魔宗声名远播的可爱鬼!

  虽然是妖,但也人见人爱好嘛?

  先生伸出右手,凌空向下虚按了两下,示意她赶紧坐下,不要这么没规矩地站在桌子上,开口道:

  “那如果……他是一种很奇怪的妖呢?”

  猫南北跳回到了椅子上,道:“妖还能奇怪到哪里去?难不成不是动物变的,是花草树木化形为妖?”

  在猫南北看来,反正最终都能化形,其实差别也不大。

  先生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路浔适时开口道:“先生,所以无羁山的功法存在缺陷,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吗?”

  无羁山的第四代祖师既然乃是妖修,那他所传授的功法由人族修炼,自然多多少少会有那么一点副作用。

  就像路浔自身一样,走上了以身炼剑的道路后,副作用便是成为了一名【无剑者】。

  若是如今的他还能手握长剑的话,那无疑是锦上添花,姑且可以称之为……

  ——剑上加剑?

  先生放下手中的橘子皮,道:“你指的是无羁山的弟子们,那一张做不出表情的冷脸吗?”

  “是的。”路浔道。

  先生点了点头,似乎是想起了什么,道:“也算是有所关联吧。”

  没想到吧,又是一个优秀的伏笔。

  这个时候,路浔突然想起了【鬼见愁】内,那一只被锁链囚禁着的,浑身笼罩在斗篷内的鬼王。

  这二者间,有关联吗?

  “应该不会吧,谁会把自家祖师爷的遗体给锁在试炼之地里啊。”路浔在心中想着。

  他现在反倒有些好奇,这个无羁山的四代祖师爷,究竟是什么妖物所化?

  先生似乎也看出了大家的困惑,叹了口气道:

  “其实吧,像小南北这样的,由活物所化的,才能称之为妖,哪怕是花草树木,也自有其生命。”

  “可如若是一块石头,有了自己的灵智,反倒与那剑中的剑灵,刀中的刀魂为一类。”

  “这,便是这片天地的法则。”

  路浔闻言,点了点头。

  《天尘》里的设定便是这样,所以不用去想什么“石头怪”、“扫帚精”啊之类的存在。

  有了灵智的扫帚,那最多只能称之为法宝,不会有人称之为妖。

  他的剑鞘够灵性了吧,但那也只是法宝而已。

  虽然他把它当作【剑鞘娘】看待,但别人不会。

  而且它始终是不可能化形的。

  强如【剑气近】,也不可能做到化形。

  仔细一想,像路浔这样反其道而行,明明是个人,往剑的方向修炼,反而貌似有点崩设定啊!

  “我该不会违背了先生口中的天地法则吧?”路浔在心中道。

  但再仔细一想,严格意义上来说,他本身就不算是这片天地的产物吧……

  “先生,你的意思是,这位无羁山的四代掌门,甚至不可称之为妖?”路浔追问道。

  先生点了点头,道:

  “他是一个木偶,一个刻有笑脸木偶。”

  这个时候,路浔不由的想起先生是这么形容第三代掌门的。

  她叫李欢欢,一个爱笑的女孩。

  ……

  (ps:我又来推书了,认识了好多年的老朋友了,书名《我真没想当救世主啊》,感兴趣的可以看一下喔。

  最后,明天两更打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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