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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六章 高总的少年阴影


    “真到那一步,恐怕大家也只能是拼个鱼死网破了。”唐子风说,“我们集团旗下的滕机和临一机,加起来将近2万人。这么大的企业,不可能像井南那些中小企业一样,一个业务做不下去,就转去做其他业务。

  “滕机和临一机只能做机床,如果机床做不下去,这两家公司就会破产。我作为集团总经理,不可能看着这两家公司破产。所以,到时候不管压力有多大,我们都只能硬着头皮和夏一机顶下去,最终的结果,恐怕是两败俱伤吧?”

  “唐总是在威胁我吗?”高锦盛笑呵呵地问道,同时还没忘了给唐子风的杯子里再续上茶水,似乎二人谈的并不是关系各自企业生死的事情,而是什么花边风月新闻。

  唐子风也呵呵一笑,说道:“高总多心了,我只是陈述一个事实……而已。我有点不明白,高总这样做,目的何在呢?”

  “目的,当然是赚钱而已。”高锦盛说。

  “可是,如果夏一机和其他企业保持默契,不搞这种价格战,也同样能赚到钱,高总为什么要做得如此极端呢?”

  “富贵险中求。不行险,怎么可能赚大钱呢?如果我只想赚点一般的利润,我当初根本就不会收购夏一机。我有那些钱,随便做点别的什么,也能赚到这么多利润,何必背上夏一机这么一个大包袱。”

  “可是,高总这样行险,更大的可能是大家一起破产,夏一机并不一定能够笑到最后吧?”

  “那就试试呗。我这个人,天生就喜欢赌。赌嬴了就大赚一笔,赌输了,也不过就是几千万打了水漂而已,我输得起。”

  “这又是何苦呢?”唐子风叹道,“高总,你已经是一位很成功的企业家了,你在井南的那些企业,尤其是房地产公司,好好经营下去,在你40岁之前,赚到100亿都有可能,为什么非要跑到机床行业里来兴风作浪呢?”

  高锦盛耸耸肩,说道:“赚钱哪有嫌多的?100亿对我来说,已经没啥吸引力了,我要玩就要玩个大的而已。机床行业风险大,但机会也多,我想试一试,万一能成呢?”

  “……”

  唐子风无语了。这一刻,他很理解周衡的心情,眼前这个30多岁的汉子,的确就是一个熊孩子,你跟他说啥都没用。他认准的事情,就要一根筋地做下去。甚至于你越劝他,他就越来劲,摽着劲地就是想让你生气。

  唐子风的眼睛在茶几上逡巡着,想找个什么称手的东西,直接摢到高锦盛的脑袋上去,让他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高锦盛等了片刻,见唐子风没吭声,便自己笑了笑,挑起了一个新的话题:“唐总,你上大学之前,家里是农村的,还是城里的?”

  “农村的,父母都是农民。”唐子风说。

  “原来唐总家也是农村的而已。”高锦盛说。

  “这么说,高总家也是农村的?”唐子风问道。其实他早就知道高锦盛的背景,他父亲高金明是一个农民,80年代初才开始办厂子,而那时候高锦盛已经有十多岁了。也就是说,高锦盛至少少年时期是在农村度过的,到十多岁以后才成了富二代。

  说是富二代,其实也还要打个折扣。高金明办的五金工具厂最开始收益也很一般,只是比在农村种田好一些而已,少年时代的高锦盛应当是吃过不少苦的。

  “我小时候,家里很穷而已。”

  高锦盛开启了回忆模式,用一种幽幽的口吻诉说着:

  “我们芮岗,唐总也是去过的,不过现在的芮岗和过去相比,可就是完全两样了。芮岗这个地方,人多地少,粮食不够吃而已。我在十几岁之前,除了过年能够吃上一顿纯粹的大米饭,平时都是要混着红薯吃的,红薯占九成,大米只能占一成而已。

  “后来,政策放开了,我们那里的人要么出来开工厂,要么出去做生意而已。我父亲开了一个小型的五金厂,赚了一点钱而已,家里的生活才算是改善了,最起码,能够吃得上白米饭了,不用再添加红薯而已。”

  “现在红薯可是稀罕物呢。”唐子风随口评论道。

  高锦盛说:“可不是吗,现在有些人到饭店去吃饭,还要专门点一份红薯杂粮,叫什么‘大丰收’而已。这种杂粮,我是绝对不会吃的,我小时候就已经吃伤了。在我公司里,哪个人敢在吃饭的时候点红薯,我会让他去吃一个月的红薯而已,让他知道吃红薯是什么滋味。”

  “呵呵,高总果然是霸气。”唐子风半褒半贬地说。从刚才在楼下与高锦盛见面开始,唐子风就感觉到高锦盛的霸道作风了。邵伟元是原来夏一机的老厂长,50多岁的人了,刚才愣是不敢上前和唐子风说话,估计就是慑于高锦盛的淫威吧。

  吃饭点什么菜这种事情,其实是很无所谓的。有人喜欢这一口,你凭什么因为自己小时候吃伤了,就不让别人吃呢?做事有必要这么极端吗?

  高锦盛淡淡地说:“我能有什么霸气,不过是有几个臭钱而已。我从上中学的时候就明白了一个道理,人要想在别人面前抬起头来,就得有钱而已。稍微有一点钱还不够,得非常有钱,能够用钱把别人砸死,别人才会怕你而已。”

  “上中学?”唐子风诧异道,“高总上中学的时候就能思考这么复杂的事情了,我上中学的时候,光知道和我同桌去地里偷东西吃呢。对了,我们偷的就是红薯。”

  高锦盛没觉得唐子风是在讽刺他,或者即便感觉到了,也并不在意。他说道:“那时候,其实我父亲的厂子也已经有一些不错的收益了而已。最起码,我穿的衣服,用的文具,都比我班上那些父母是城里机关干部的同学要强而已。

  “可是,就这样,人家还是觉得我是乡下人,最多也就是稍微有点钱的乡下人而已。我想去和人家做朋友,人家是不愿意搭理我的,嫌我身上有一股土味而已。”

  “嗯嗯,我明白。”唐子风点头应道。他当年也是农村生,班上也有几个城里同学对他们这些农村生有些瞧不起的。

  不过,认真回忆起来,好像瞧不起农村生的,也就是少数几个人而已,大多数同学并没有那么势力。当然,唐子风当年成绩是全年级第一,这也给他带来了不少光环,让人忘记了他的农村生背景。

  这位高总,时隔20年,还对当年的事情耿耿于怀,看来少年时代的心理阴影是够重的,得找个什么得道的高人去给他点化一下才行。

  “所以,从那时候起,我就下了决心,我一定要有钱,而且要特别有钱而已。我要让那些瞧不起我的人,都跪在地上舔我的脚板而已。”高锦盛阴恻恻地说道。

  “你现在应当已经做到了吧?”唐子风问。

  “还没有。”高锦盛摇头说,“当年在班上羞辱我最深的那个女生,后来嫁了一个老板而已。那个老板其实和我一样,也是农民出身而已,连大学都没上过。”

  “他很有钱?”

  “现在和我差不多而已。”

  “所以你急着想超过他?以便证明你那个女同学其实是双目失明。”

  “这只是我的一个小目标而已。瞧不起我的人,并不只有她一个而已。我不说远的,就算刚才在楼下,我让公司的高管和中层干部都下去迎接你,你觉得那些人对我是什么态度而已?”

  “尊重,景仰,敬畏……,大致应当是这样吧?”

  “哼哼,他们中间哪怕有一成的人能够做到你说的这样,我也知足了而已。我告诉你吧,唐总,这些人从来就没有把我放在眼里,在他们看来,我就是一个井南的农民而已,而他们是大型国企的工人,响当当的主人翁而已,地位比我高到不知道哪里去了。”

  唐子风再次无语了。

  他不得不承认,高锦盛的感觉是正确的,虽然他花钱买下了夏一机,凭着老板的身份,可以对手下吆三喝四,但这些夏一机的老员工又岂能服他。

  唐子风当初兼并滕机的时候,还是以另一家大型国企的身份,在滕机都遭遇了抵抗,更何况高锦盛只是一个私营老板,摇身一变就成了夏一机的主人,夏一机这些职工心理上能没有疙瘩吗?

  但话又说回来,人家心里有疙瘩,也是正常的。你高锦盛入主夏一机之后,又是如何做的呢?你在大家面前摆谱,拿人家当背景墙,一句客气话都不肯说,你能指望人家尊重你?

  尊重这种事情,是相互的。高锦盛当年是农村孩子,被城里人瞧不起,心里有了阴影。他现在成了有钱人,又回过头来瞧不起夏一机这些干部工人,这算不算是长成了自己最讨厌的那种人呢?

  再往深处想,高锦盛不顾机二零其他同僚的感受,执意要打价格战,是不是也有想在这些国企领导面前示威的意思,想用这种方法来嬴得大家的尊重,或者至少是让大家对他生出恐惧。

  这哪是什么成功的企业家,这特喵就是一个心理变态的熊孩子而已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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