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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4章 一眼惊艳的人


沈长歌能嗅到楚玦身上淡淡的桃花香,便问:“你是路过哪里了,沾了一身花香?”

        楚玦这才从宽大的衣袖里掏出一截桃花枝,递给沈长歌,道:“刚才来的路上,路过了一片桃花林,见花开得好看,便给你折了一枝过来。”

        沈长歌笑笑接过花枝,也许她想要的幸福就是这么简单吧。

        所谓的快乐,无非就是她所遇到的、一点一滴的温柔。

        “花很好看。”

        楚玦像伸手取下沈长歌的面纱,却被沈长歌按住了,“不可。”

        “你这张满是红疹的脸,我都看了几天了。”楚玦毫不在意的语气。

        沈长歌却道:“可是我在意。”

        楚玦郑重而道:“即使你变成小丑八怪的,我也还是会娶你的。”

        “我才不是小丑八怪。”沈长歌翻了个白眼,推搡了楚玦一下。

        楚玦笑了笑,哄道:“好好好,你不是小丑八怪。”

        沈长歌的手还是按在了面纱上面,她并非怀疑楚玦这句话的真心,只是她不愿意以这副样子出现在他面前。

        “你想要一个怎样的婚礼?”楚玦换了副正经的模样,问沈长歌。

        “婚礼?”沈长歌倒是没有琢磨过这个事情,前世她成为皇后的时候,封后大典仓促而草率,这一世,她即将成为王妃,对于婚礼,她其实是有过期待的。

        楚玦轻轻扯出沈长歌的玉簪,她的满头青丝如瀑垂落,他用手指梳理着她的长发,缓缓说道:“前几日曾读到过一句很美的句子。”

        沈长歌问:“什么句子?”

        “待尔长发及腰,十里苍茫满红妆。”楚玦的气息很温柔,洒在沈长歌的身后,道:“我的女人,配得上这世上最盛大的婚礼。”

        沈长歌的本意是一切从简,可当这句话从楚玦的口里说出来后,她的心跳莫名加速了一些。

        一个从来不擅长说情话的男人,一旦说起情话,会令这个女人心甘情愿死去。

        沈长歌终于明白,为什么女子总喜欢听甜言蜜语?

        因为甜言蜜语如酒,她们甘之如饴,醉了方知生死。

        楚玦紧紧搂着沈长歌,贪婪地吮吸她发间的香甜,“沈长歌,我等不及了,我真想现在就把你娶回家。”

        然而门外响起敲门声,“咚咚咚......”

        沈长歌问道:“是谁?”

        “二姐,是我。”回答的人正是叶澹。

        沈长歌瞅了瞅楚玦,低声道:“你快从后窗离开。”

        “怕什么?我和他早打过许多次交道了。”楚玦不以为意的样子,道。

        沈长歌语气略带嫌弃,“在叶家人面前,我们都需要注意一点,你可不要破坏我的名誉。”

        “好吧。”楚玦无奈,只好偷偷离开。

        沈长歌这才开门,让叶澹进来。

        叶澹掏出一个陶瓷瓶子,交给沈长歌,“二姐,这是可以祛除红疹的药。”

        沈长歌接过陶瓷瓶子,“你在哪儿得来的?”

        叶澹道:“还能是哪儿?就是太医给的,我也不知道有没有效果。”

        沈长歌拍了拍叶澹的肩膀,道:“有劳你亲自送过来了,多谢。”

        叶澹眼尖,发现了梳妆台前那一枝新鲜的桃花,心里估计也猜到了,他的脸色暗下来。

        沈长歌察觉出叶澹的脸色不对劲,“怎么了?”

        叶澹鼓起勇气,“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问吧,只要我知道的,都可以告诉你。”

        “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誉王的?”

        沈长歌顿了顿,似乎在仔细思考这个问题,“不瞒你说,很多年前,我就喜欢上他了,喜欢了很多很多年,好不容易就要成亲了。”

        叶澹的眼神里藏着几分心伤,他早就应该猜到的,那日,沈长歌和楚玦是故人重逢,他们二人之间曾经发生过的事情,根本不属于楚国。

        他瑟瑟问了句:“那我呢?在你心里......我是一个如何的存在?”

        “你当然是我最亲的弟弟啊。”沈长歌不疑有他,也从来没往那个方向想过,道:“我从来没有家人,你们就是我的家人,对我而言,你们都是最重要的。”

        家人......是啊,家人也是最重要的。

        叶澹勉强挤出一抹笑容,“二姐,我知道了。”

        “傻孩子,别胡思乱想。”沈长歌有时候真的不懂叶澹心里在想什么,毕竟十四五岁的年纪,最是容易乱想的时候。

        “二姐,你好好用药吧,我先回去了。”

        叶澹同沈长歌告别之后,就离开了,他独自往回走去。

        月光洒满了青石小路,惨淡、冷清,将叶澹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莫名孤独。

        叶澹买了几坛子酒,默默坐在亭子里。

        都说年少的时候不要遇见太惊艳的人,否则一辈子都将会念念不忘。

        叶澹望着天上的月亮,会情不自禁浮现她的面孔;他低头看着自己的酒水,水里也映着她的笑靥......

        他极力想摆脱这样的状态,却发现无论如何也摆脱不了。

        于叶澹而言,沈长歌就是那个一眼惊艳之人啊。

        一眼惊艳,一眼万年。

        可沈长歌只会是他的二姐,也只能是他的二姐,即使他们之间没有半点血缘关系。

        或许喝醉了,就能忘记吧,他想忘记她,短暂地忘记。

        叶澹踉踉跄跄走回到自己的房间,他不明白,为何沈长歌喜欢喝这种酒?

        这酒苦涩辣喉,根本不适合女子。

        正如叶澹不会知道,沈长歌养成喝酒的习惯,是因为曾经沙场的风霜,只有用最烈的酒,才可以抵挡最冷的风!

        因为叶澹见过的沈长歌,只是意气风华、聪慧矜傲的沈长歌,他从未见过贱如蝼蚁、生不如死的沈长歌。

        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以前不是,日后也不会是。

        叶澹躺在床上,睡梦中,他还是见到了她,然而她的身影,是他极力伸手也触碰不到的东西,只能看着她渐渐远离。

        梦中,是他低声的胡话,“如果你不是二姐,如果没有那张相似的脸,该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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