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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0章 我还是个孩子!


  慕远并未犹豫太久,心头便已有了决定。

    2点侠义值不算多,也不算少,但如果自己能提前掌握法学知识,对自己侦查办案也会更有帮助,也能让自己赚取更多的侠义值。

  从这个角度来讲,这也算是一种投资吧。

  当下慕远取出一瓶精力药剂,毫不犹豫地倒入口中。

  “味道还是这么棒!”

  感受到瞬间变得空灵的大脑,慕远一秒都不想耽误,拿起书便看了起来。

  服用侠义值后看书是怎样一种体验?这是一种看书、背书、分析理解为一体的新型看书模式。

  也就是说,一眼扫过去,不仅读懂了,还能背下来,更难得的是还可以理解透彻。

  至于看书的速度,那就比较牛掰了。

  一目十行啊!就问你怕不怕……

  一晃两个小时过去,精力药剂的效果逐渐减退,但还是比未服用药剂的情况要好许多。

  这时,办公室的门被推开。

  “咦?小慕,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上午往回走的,下午才到。”慕远回头看了一眼,竟然的正是刘朝华刘所长。

  “案子……办完了?”刘所长有些好奇地问道。

  慕远已经回头继续看书了,随口答道:“人已经抓住了,不过受了伤,暂时无法关到看守所去。”

  刘所深深地看了慕远一眼,道:“你抓的?伤了几个?”

  “五个!另外还有两个收购赃物的,不过案子交给龙安市那边办了,人就没有带回来。”

  刘所表情甚是精彩,伤了这么多人,而且都住院了,伤情肯定不轻,想来抓捕现场一定非常激烈。

  “你们请龙安市那边协助抓捕的?”刘所可不认为仅凭着慕远这四个人就能把那么一群人全部擒获,还打伤了,“那伙人胆子挺大嘛,见到警察还敢反抗?”

  “嗯!”慕远点了点头,道:“主要是他们不相信我是警察,想逃走。”

  刘所很是惊讶,问道:“啥意思?他们反抗与相不相信你是警察有什么关系?”

  慕远道:“我一个人把他们堵在了地下室,并且表明了我警察的身份,结果这群人不相信,拿匕首就想干我,结果被我打翻了七个,剩下三个就不敢冲了。”

  刘所震惊了:“你说是你一个人抓的?”

  “不是,我把那七个人手脚打断后,等了差不多十多分钟,刘队就带着龙安市特警支队的人赶了过来,把人全部抓了。”

  刘所哭笑不得,这……不就是你一个人抓的吗?不过他也懒得与慕远争了,这小子脑子有点轴。

  “你没受伤吧?”刘所忽然看了一眼慕远,很是关切地问道。

  慕远咧嘴一笑,道:“那些人太弱了,怎么可能伤到我。”

  “好吧!”刘所道,“不过以后小心点,没事儿别逞能!”

  慕远抬头,怎么能叫逞能呢?这锅他可不背!

  可看到刘所一副关心的样子,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低头,继续看书。

  “你在看什么呢?”刘所把脑袋凑了过去,“民法通则?你看着玩意儿干嘛?考警又不会考。”

  慕远道:“增加知识储备呢,万一以后想参加个什么司法考试,现在也算是提前做准备嘛。”

  刘所感觉脑子有些方,道:“可是你这周六就要参加公务员考试了,你现在不应该先看看行测、申论什么的吗?至不济也应该把公安基础知识看一遍吧。”

  “之前已经看过了。”慕远说道,“很简单。”

  刘所:……

  刚才说了别逞能呢,结果这小子倒好,换了个方向继续逞能……

  “而且看这类法律书籍也不能这么看啊!这又不是小说,你这样看了能理解多少?”

  慕远也没多说,直接将民法通则递了过去,道:“刘哥,我已经看到了第329页,你可以就前面的那些问题提问试试。”

  刘所茫然地看了一眼慕远,忍不住问道:“你什么时候开始看的?”

  “就刚刚啊!两个小时前吧。”

  刘所脸一黑,糊弄也不是这么糊弄的吧?

  原本他是没打算较真的,可见慕远这般态度,他确实有些火大了!

  当下刘所接过这本民法通则的配套解读与案例注释读本,翻开了前面的内容。

  刘所记得,这本书从拿回来到现在都没有翻读过,纸张都还是崭新的。

  不过现在这本书前面三百多页明显都有了翻折的痕迹,就是那种走马观花式翻折产生的效果,而不是仔细阅读反复琢磨才会出现的那种陈旧感。

  刘所目光灼灼地看着慕远:“在司法实践中,如男方与女方协议离婚,离婚时女方已经怀有身孕,男方给女方一大笔补偿金,明确表示不要孩子,双方并协议约定女方中止妊娠。女方已拿到补偿款,但事后反悔,又生下孩子,此时男方是否要承担抚养义务?”

  慕远看了看刘所,他总觉得对方眼神中带着一股别样的意味,再加上突然冒出这样一个问题,他莫名的有点慌。

  我大学都还没毕业呢!还是个孩子……

  犹豫了一下,慕远还是说道:“刘哥,抚养义务肯定是要承担的。”

  “为什么?”

  “原因很简单,自己做的事情就必须得负责任。女方执意生育并不能免除男方作为父亲的任何义务。”

  刘所目光一呆,貌似没错!

  不过他还是不相信,毕竟这种案例分析类,是可能瞎猫碰到死耗子的。

  “那你背诵一下民法通则第三章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三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刘所:d(ŐдŐ๑)

  “你确定以前没有背过?”

  慕远很认真地回答道:“没有!”

  刘所:┗┃・■・┃┛。学霸果然可以为所欲为……

  “算了,你这书……想怎么看就怎么看吧,就算你看小说,我也不管你了。”刘所有些沮丧,想想当年读书时被“背诵全文”支配的恐惧,他忽然就觉得了无生趣了。

  慕远顿时一喜,没想到无意识装个逼还能有这样的效果。

  他双目忽闪忽闪的,问道:“刘哥,那我办案子可以吗?有没有什么未破案件……”

  “不行!”刘所立刻就炸毛了。

  “为什么?”

  刘所无奈地说道:“我们这边每个人手头上的事情都没做完,要再弄两个案子出来,案子还不得超期啊?”

  案子超期是很麻烦的事情,领导不会管你平时有多忙,一旦案子该诉未诉、该捕未捕,那都是要追责的,因为法律规定了案件办理各个流程的期限。

  正常情况下,一级公安机关的警力是与辖区人口、治安形势等方面是相匹配的,在正常的发案率、破案率情况下,工作基本是能推走的,最多一周加上三五天办,凌晨两三点被电话叫起来,但总还是能完成的不是?

  可现在慕远这个搅屎棍出现后,刘所发现除非派出所的十来个案侦民警每天24小时不睡觉,否则后续流程根本走不完……

  但人怎么可能24小时不睡觉呢?

  说到底,还是警力不足!

  慕远也明白这个道理,讪讪一笑,颇有些意兴阑珊。

  刘所摸了摸脑门,道:“小慕,到饭点了,先去吃饭!”

  慕远感受到了一下饱胀感十足的肚皮,难得的说道:“刘哥,你去吧!我再看会儿书。”

  刘朝华一脸愕然,这小子出了趟差,感觉整个人都不对了,难道打斗的时候被敲过闷棍?

  “真不去?”

  “真不去!”慕远说了一句,忽然又道,“刘哥你看能不能让食堂给我留些饭菜,一会儿我饿了再上去吃。”

  “那好吧!”

  ……

  一晃三天过去,慕远在派出所呆了三天。

  正如他之前所想的那样,这几天里,他没事儿就往值班室蹭,只要初步判断是可能会成为案件的警情,他就变着方儿地协助处警。

  效果也是很理想的,三天时间,两起盗窃案,一起故意伤害案,全部告破,为看守所送去了四个嫌疑人,同时也给慕远的账户上增加了13点侠义值。

  原本慕远也考虑过是否再花20点侠义值兑换一张宠物升级卡,但因为一件比较郁闷的事情,让他放弃了兑换,而是准备留着搞十连抽。

  这件郁闷的事情倒不是其他,而是一件扒窃案,他居然束手无策。

  案件大致情况是一家商场搞户外促销活动,那场面,完全就是人从众~~,受害人在里面挤了半个小时,等出来后,手机钱包都没了……

  要是他的手机放在比较显眼的地方,慕远使用时光回溯符,用二分法的方式也用不了多长时间就能把嫌疑人找出来,可关键是这家伙的手机钱包都放在裤包里,慕远就算使用时光回溯符,也无从知晓他裤兜里的手机、钱包是在还是不在,这还能咋整?

  难道持续使用时光回溯符,对这半个小时时间全覆盖检查?

  呵呵……慕远就算想这样干,那也办不到,因为他根本就没那么多侠义值去兑换接近三十分钟的时光回溯符。

  至于气味鉴别、指纹观测等技术,那更是毫无用武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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