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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我宁肯不要这条命




                

但是危险不来就是不来,我也毫无办法。



骚扰完郑午,我又去骚扰黄杰和林可儿。



西城二中一共有三千多人,他俩要为其中的五百人编好战队,像这样庞大的工程是前所未有的,足以证明猴子十分重视老城区这块的势力。



因为工程量庞大,所以黄杰和林可儿连着好几天都钻在其中,黄杰只要下课就去林可儿的教室讨论。我在他俩旁边坐着看了一会儿,一张白纸上密密麻麻的全是名字,看的我真是头痛欲裂,不知道他俩是怎么熬下来的。而且他们还动不动就陷入争吵,说这个适合谁,那个适合谁。我烦的不行,又插不上话,只好离开。



一出教室,就看见包德华站在门口,一脸快要憋不住尿的表情。



“你干什么?”我特别好奇。



“飞哥。”包德华把我拉到一边,悄悄问我:“林姐在里面么?”



“在啊,你找她?”



“是的。”包德华递给我一盒牛奶,又递给我一封信,“飞哥,能帮我给了林姐吗?”



我一下明白了,这小子那天说喜欢林可儿竟然是真的,现在就下手要追啦!我哈哈一笑,说没问题,我帮你送。



“谢谢飞哥大恩大德,事成了我一定请你吃饭。”包德华激动地说。



我看看包德华那张脸,心想这顿饭估计是吃不成了。



我拿着牛奶和信返回教室,朝着黄杰和林可儿走去,帮别人送情书给林可儿,这种感觉还是有点怪怪的。我和林可儿之间,怎么说呢,缘分从初中一直持续到今天,三番两次的差点好上,可惜最后都功亏一篑。



虽说我俩从未真的好过,可林可儿给我的是——嗯,“前女友”的感觉。



没错,就是这个感觉。



帮别人给前女友送情书,这种感觉能不奇怪吗?我一屁股坐到他俩身前,黄杰奇怪地说:“哎,你怎么又回来了。”



“你管我,我又不找你。”我把黄杰呛回去,然后把牛奶和情书一并给林可儿递了过去。



这一瞬间,林可儿的眼睛亮起光来。



我赶紧说:“包德华给你的。”



林可儿的眼睛又黯淡下去,低下头继续研究起来名单。我说人家包德华在门口看着呢,你好歹给人家个面子啊。林可儿抬起头看了门口一眼,包德华站在门口一脸尿急的表情,真是又紧张又焦虑,和林可儿对上眼以后,还赶紧做了个“嗨”的手势。



话说回来,像林可儿这样的美女,按理来说从不缺乏追求者的,可惜她本身气势太盛,眼神凌厉的能够杀人,所以几乎没人敢追求她,这个包德华倒也算是胆大包天,不愧是年轻一代混子里的佼佼者。



林可儿看着包德华,把牛奶和情信全部丢在了窗外。



包德华一脸吃屎的表情,要多难看有多难看,要多尴尬有多尴尬,然后满怀伤心的走了。我忍不住说:“你这样怎么行呢,不喜欢人家也别这么绝啊?注孤生啊你!”



“你管我?”林可儿把我呛了回来。



“好。”我举手表示投降。



我出了林可儿的教室,一转头就看见包德华搁墙角哭呢。嘿,我们之前和四杰交锋数次,都快把他们打成屎了也没见他们哭,没想到就因为林可儿丢了他的牛奶和信,就让他哭成这样了,果然这男的痴起情来也是相当可怕啊。我既然看见了,就不能当作没看见,只好过去安慰他:“好啦,天涯何处无芳草嘛。”



“不,我就喜欢林姐一个。”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包德华的眼睛竟然已经肿了。



“……”我无言以对,该怎么说呢?



“飞哥,我想喝酒了,咱们大醉一场吧。”



“呃,你怎么不找你们兄弟。”



“我不想让他们看到我这么懦弱的模样。”



“……好吧。”



包德华不愿意去学校门口的小摊子喝,说是怕被他的兄弟看见。我说那去哪里,他说去学校后门,那里人少。我说可以,你去那里等我吧,我去买酒和菜。包德华说行,便和我兵分两路,他先去学校后门,而我去小卖铺买酒和菜。



说下酒菜,其实也就是些花生、辣条啥的,我随便买了点便往外走,心想自己真是命苦,每天无所事事就算了,现在竟然还要扮演知心哥哥的角色。



刚拎着东西出了小卖铺的门,就有四个学生手持利器围住了我。



我的心里怦怦直跳,终于来了吗?威胁我生命的危险终于来了吗?!



“什么人?”我眯着眼睛。



“我们是高一的。”一个面色黝黑、手持尖刀的学生说道,其他三人也拿着刺刀、刮刀等物,在学生中算是“重武器”了,我们以前在东城都没这么狂过。



“高一的?”我有点疑惑:“四杰的人?”



怪了,四杰已经归服我们,高一的学生怎么偷袭起我来了?



“呵呵,我们不是四杰的人。”那面色黝黑的学生继续说道,看来他是这四人中的头目.



“那你们……”我的心里一个激灵,难不成是星火的人?



“我们谁的人也不是。”那黝黑的学生说道:“我们想凭自己的拳头在二中打出一片天下,现在雄霸二中的是你们那一伙人,直接干翻你们的话,二中就是我们的了。很不幸的,你被我们选为第一个下手的对象。呵呵,你自求多福吧!”



原来如此。



像这样的人实在太多了,总有些小混子想一步登天,找成名已久的大佬单挑当然是最快的法子,不光学校里是如此,就连外面道上也是如此,那些大佬只要一上街,就有无数的小混子磨刀霍霍的想干掉他们取而代之,这种扬名的办法虽然失败率很高,但只要成功了,就真能一步登天,所以不怕死的小混子总是一波接着一波,永远都死不绝。



能被这帮学生看作大佬之一,来找我挑战,也让我觉得有点荣耀。



不过……



“为什么选我当第一个?”我问。



“因为你看上去最弱。”那脸色黝黑的学生看着我笑。



靠,我最弱?他妈的,你们是没见过马杰吧……



“上!”那学生一声低喝,“干掉他,咱们就迈出成功的第一步了!”



四个学生手持利器一哄而上,刀光剑影一闪而过。刚开始我还兴奋了一下,还以为终于要到锦囊登场的时候了,结果他们一动手我就失望极了,这都什么和什么啊,这身手也就老以前九太子那个水平而已,放在我这根本就不够看了,就这两下子还想来偷袭我,还想一统二中?



还觉得我最弱,所以先从我这下手?



呵呵,让你们知道知道什么叫实力!



不等他们围拥过来,我便一个箭步踏了出去,先下手为强的将手里的两瓶白酒统统砸在那黝黑学生的脑袋上。“砰啪”两声,玻璃瓶子碎了,酒水也淌了他一脑袋,他的眼睛顿时有点失焦,这是快要昏过去但是还在强撑的迹象。我使劲一踹他肚子,他的身体便倒飞出去。与此同时,另外三人的利器齐齐朝着我劈、刺、捅了过来。



我一闪身、一弯腰,便已经闪到左边这人的身后,我手里还抓着一个已经碎掉的瓶口,这玩意儿比瓶子的杀伤力还强,我直接将瓶口捅到他脊背上,再使劲一转,便痛的他大叫起来,身子也直直栽倒在地。



另外两人又朝我扑过来,我再次闪身避开,又抓住其中一人的手腕,他手里拿着一把刮刀,我借力使力,将他的刮刀捅到了另外一人的肚子上,鲜血瞬间喷洒出来,将那人的衣服都染红了。那人傻了,呆呆地看着一动不动,手持刮刀的这人也傻了,估计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捅人,捅的还是自己人。



我放开他的手腕,笑了笑,拍了拍他还在惊呆的脸颊,又看看另外倒在地上的两人,叹口气道:“连最弱的我都打不过,还是别做你们的春秋大梦了。”



说完,我又返回小卖铺买了两瓶酒,出来看见他们几个已经互相搀扶着走了。这你妈,到底是他们威胁我的生命,还是我威胁他们的生命啊?这锦囊看起来又不能用了。



我拿着酒和菜来到学校后门,包德华已经哭成个茄子了,扒着后门的栏杆使劲嚎:“飞哥,我要是娶不上林姐,我宁肯不要这条命了啊……”



我说你行了行了,可点吧啊,来喝酒,喝了酒就忘记她了。包德华拿起一瓶白酒,拧开盖子就咕咚咕咚往喉咙里灌。我说了声我草,还没反应过来,包德华已经把一瓶白光喝光了。



如果你也这么吹过,你一定知道这是什么感觉。



“飞哥,我喝醉了,还是忘不了林姐啊!”包德华哭的更加崩溃,然后一头栽倒晕了过去。



我勒个去,这根本不给我知心哥哥的机会啊。后来我打电话给三杰,让他们过来把包德华给带走了,他们问我为啥包德华喝成这样,我只能说你们还是自己问他吧。



之后,我又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度过了一个礼拜,这一个礼拜我过的草木皆兵、风声鹤唳,都快变神经了,打饭的阿姨一兜勺子,我都以为她是要暗算我。



结果一个星期下来我也平安无事,我越来越觉得自己可能是被猴子玩了,或许根本就没有什么危险能找上我,他就是觉得不给我安排任务不好意思,所以才这么安慰我的!



我决定去网吧找他问个清楚。



我并没想到,就是这一次出了事,也拉开了我们和老城区血战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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