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四 苏小姐的忽悠
五四四 苏小姐的忽悠
这是补昨天欠下的一节,明日更新照旧
“厚颜无耻”
“贪得无厌”
“忘恩负义”
毫无疑问的,当史可法的这个想法被公开出来之后,琼海军中诸如此类的负面评价立即铺天盖地朝他压了过去。很多人甚至觉得他们先前对大明是不是太客气了,以至于这帮明朝官员如此的不知好歹,白白送给他们台湾和吕宋不说感激,反而得寸进尺提出这种要求。
要说史可法这人,之所以能在历史上留下偌大名气,乃是因为他的气节和忠诚。但是对于他实际做事的能力,历史书中的评价其实并不高——公元一六四四年,当李自成攻破北京城,崇祯皇帝自缢煤山,整个大明北京朝廷全部覆灭之后,作为当时南京陪都留守大臣中声望最高的一个人,史可法却是屡出昏招:对内,他没能斗过一个外来户马士英,丢了首辅之位,致使自己被排除在南明政权的决策层之外;对外,号称督师江北四镇,却根本拿那些丘八毫无办法,在长达半年多的时间内无所作为。直到最终身死扬州,对于战局本身也没能起到有什么有利作用。
所以当琼海军众人听说是这位老兄被派往吕宋这边担任执政官以后,大伙儿除了抒发一番对历史名人的景仰之外,对他的办事能力并不看好。赵立德在主持那个“大明领导干部速成***”的时候,还特别注意了这位史大忠臣的学习情况,当时感觉还不错——接受能力很强,学习成绩在班上诸多学员中也是名列前茅。如果不是主动放弃了考试,要求提前毕业前往吕宋的话,考试结束后获得奖励金的名单中肯定有他一个。而正是这一点,让琼海军众人对他的观感大为改善,都觉得这位能够在青史上留名的大人物果然不寻常,看来史书上的评价未必准确。
不过,所有这些好感,在他们看到史可法发往京师的一封奏报时,全都烟消云散了——至少对大多数人来说是这样。不只一个人大喊说这姓史的整个一白眼狼我们对他这么尊敬客气了,到头来居然还提出这种莫名其妙的要求,实在令人无法忍受
——要说史可法做事情还真是一根筋,这么大一件事情,他居然没跟这边商量下,直接便往京师发了一封奏报。说是想要瞒着琼海军吧——可他的奏折却又是用琼海军的无线电报明文发往京师的。结果电报房工作人员一看到这内容哪儿敢擅自发出去啊,立即上报到唐健那里——赵立德不在,吕宋岛上由唐健负责这些琐事。
而唐健是个直性子人,看到报告以后立即直接找到史可法,把电报抄本往他面前一放,直接询问史相公你这什么意思?史可法却是满脸的理所当然——本官此议,尚未经过朝廷允准,自是首先要向朝堂上奏报,等到朝廷有旨意下来,再行与贵方具体洽谈。
这句话差点把唐健给气乐了,你丫想要瓜分我们的战利品,居然连招呼都不打一个?自说自话的就往北京发消息,而且还是用我们的无线电?
唐健不是什么伶牙俐齿的人才,跟个满脑子朝廷大义正统思想的明朝儒生实在交流不起来,跟史可法说了几句便谈下不下去,赵立德又不在,于是他干脆把这份电报奏折转发到海南岛,该怎么处理,由委员会决定吧。
海南岛上众人闻讯后自然也是个个火冒三丈,很多人都主张说干脆别理会他,也别让他用电报。你要上奏北京朝廷?要分咱们的战利品?成不成姑且不论,先找个人自个儿把这消息慢慢送回北京去吧
这么干确实很痛快,只是什么事情一旦上了委员会这个政治部门作正儿八经的讨论,就不可能像一般人那样随随便便行快意事了——委员会在经过一番激烈争论之后,并没有在电报这件事情上为难对方,仍然同意用无线电帮他发奏报。至于原因则是来自法律专家苏芜香的坚持——对方不懂规矩,那是对方的事情,我们这边还是应该按规矩行事。史可法提出了不合理的要求,但那只是他个人的事情,我们这边就事论事即可,不应将其与同大明帝国在电报上面的技术合作混为一谈。
到了最后,苏芜香好像在法庭上辩论那样,说了一段总结陈词——我们与明朝人生活在截然不同的时代背景下,观念想法差异极大,今后双方在合作中肯定还会有种种矛盾存在。如果每次出现矛盾,都将其扩大到整个合作范围中,那么双方的合作肯定持续不下去。所以就算不能大事化小,也绝不应该盲目把矛盾扩大,否则还不如趁早断绝关系呢
委员会大部分人同意了她的观点,于是做出了上述决议——你史可法既然说要先上报朝廷,那就上报好了。等你的朝廷正儿八经派人来谈了咱们再奉陪,反正在谈判这一点上他们是一点不怕的——关键在于当初双方谈判招安条款时,李老爷子和赵立德等人早就防着明朝人以后眼红,特地在条款里清清楚楚写上了这么一条:琼海军的所有战争缴获都自行处置,与朝廷无涉。史可法的分赃念头本就是一厢情愿。
另外,在会议结束之后,肖朗和叶孟言闲聊时愤愤来了一句:现在我才知道为啥欧美政客大都是律师出身,这帮人侃侃而谈扯起大道理起来还真是能迷惑人——就连肖朗自己当时都稀里糊涂的投了苏芜香的赞成票,但之后才反应过来:我原本不是这么想的啊咋也被忽悠了呢?
…………
无论如何,史可法的那份奏报还是被发往京师了,由于琼海军的无线电报是一级一级接力式传递,从海南,广东……至江浙,上海,山东沿线各据点很快也得到了讯息,而大部分人的反应也和海南岛上那些同仁一致,都觉得这家伙很过份,不过也有不以为然的。
茱莉对于大家的愤怒就感到很不理解,在她看来,人家史可法作为大明帝国的臣子,当然要想方设法为自家老板争取利益。成不成功不论,这份心思还是很值得肯定的,有什么好生气呢?不过这位老兄似乎对于“契约”的概念认识不足,双方早就白纸黑字写下来的东西,有什么好商议的,即使明帝国方面正式提出要求,这边也只要把协议条款拿出来就行了,根本不用谈。
委员会方面似乎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他们在允许史可法用电报发奏折的同时,也向北京陈涛发去了一封电文,文中将当初协议中涉及到这部分战利品分配的条款摘录出来,要求陈涛在和北京那些高官交涉时明确指出这一点,将这个荒唐的要求就此了结掉。
陈涛接受了这份指令,他也准备好了一番说辞,准备跟明王朝谈判时使用,只是却没能用得上——人家大明内阁压根儿没跟他谈的**,而是自己内部先掐起来了……
要说史可法这份奏报文采还是不错的,它的主旨当然不会赤luo裸提出咱们要跟短毛分赃。而是以报捷文书的方式向内阁报喜——吕宋之围已解,前来进攻的夷人都完蛋了。还剩下几个尚在路上的跳梁小丑,也正在琼镇诸君的妙策之下逐一自投罗网,千里迢迢跑来做俘虏。
史可法在奏报中除了报捷以外,便是阐述了他所见到的那一场旷世海战,以及最后西夷舰队被迫投降时冲上沙滩的那些高大帆船——其中随便捡出一条来都比当前大明水师阵营中最好的楼船还要大。而这些好船如今却是在沙滩上白白遭受风吹雨打,以及被琼镇水军拆解掉……
王若彬下令把那些主龙骨受损,无法修复的舰船拆解作为备材使用,但史可法当然不会了解这么详细。他只是觉得既然你们船多的都要拆,而且听说在前方还能俘虏到更加完整,更加巨大的西洋楼船,那么把这些旧货送给咱大明想来也没什么大不了吧?
这份奏报在京师和内阁并没有激起太大*澜,因为关于琼海军的捷报已经太多了,到现在整个大明朝廷都有点审美疲劳——只要有短毛出手,送来的肯定都是捷报。他们啥时候要能打一场败仗倒是稀罕事情了。
而且如今已经跻身于内阁的钱谦益钱阁老作为当初亲自与琼海军谈判并订约的人,即使不用陈涛去提醒他,也清楚记得自己先前所谈下来的那些条款。所以对史可法的建议丝毫不感兴趣,随手批了个“阅”字之后便将其丢到公文堆里,当作一般报喜报捷报丧的“通知类”文字处理了——同样是根据双方定下的条款:琼海军打了胜仗,朝廷既不用发赏钱也不用加官进爵,倒是非常省事。{感谢各位书友的支持,您的支持就是我们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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