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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八十七章 我是神


新汉军水军登陆了海滩,与冲杀过来的疯了的狼牙修奴隶兵发生了短兵相接的激斗。

        而这样的战斗,却更显新汉军的凶悍。

        面对着这些有如是自杀式冲锋的土著人士兵,新汉军水军将士都懒得再浪费箭矢,轰的一起冲杀过去。

        只见新汉军士兵,一刀挥砍过去,卡嚓的一声,当面的土著人就连人带兵器都被一刀两断,其鲜血哗的一下子喷洒到了半天高。

        这些土著人,身材也要比新汉军将士矮小了许多,力气也远远不及新汉军的将士,凭着他们那还处于青铜器时代的兵器,哪怕是偶尔让他们攻击到新汉军士兵,他们也砍不破新汉军士兵身上穿着的铁甲,所以,战斗的情况就可想而知,那完全就是一面倒的屠杀。

        片刻的功夫,随着新汉军登陆的人马越来越多,就更加的势不可挡。那些状如疯狂一般冲杀上来的土著人士兵,无一例外,尽皆被新汉军所斩杀。

        原本还是风光不错的一片海滩,已然成了一个杀戮场,临近海边的一片海域,已经一片血红。

        那个,那些土著人不服,语言也不通。但是有一些动作,却都是相通的。那就是跪地投降的动作,数千近万的土著人,被斩杀了近半人,余下的,都惊恐的跪地投降。

        这样的战斗,根本就用不着刘易出手,并且,与众女一起,在战船上观战的时候,刘易发现,那些土著人,战力还真的弱得可以,纵观那数千上万的土著人,他们最强的人,最多就是和大汉的三流武将的战力差不多。

        注意,那是说战力。并非指武力。因为,这些土著人,根本就不懂武艺,战斗起来毫无章法可言。最多就是只凭着有一点蛮力,胡乱的砍杀。如此,就算是一般强悍一点的新汉军士兵,都可以与其正面交战,将他们击杀。

        新汉军收拢战俘。发现当中的一个土著人,其身上的饰品似乎要比一般的土著人都多得多,其头上的还插着一根特别大又漂亮和羽毛。并且,此人的气质及气势都似与众不同,其身形也似要比一般的土著人壮硕一些。

        把他抓出来,通过审问……不,是通过一阵的手语,这才让刘易明白,原来他应该就是狼牙修国的国主,首领。

        这个还真的让刘易感到有点意外了。没有想到跟马来西亚的这些土著人打了一场仗,居然就能把他们的国主都捉住了。

        那个狼牙修国主还有点不服,不过,刘易直接夺过他手上的一柄算是比较精良的青铜兵器,似刀又如剑的兵器,然后随意挥出一道杀气,斩断了一道扑上海滩来的海浪,顿时被他惊为神人,切底的服了。

        狼牙修的国主顺服了那就好办,尽管不能交流。但其国主顺服了,视刘易为天神一般,对刘易既惊惧又虔诚,直把刘易当作是信仰一般。

        他跟着对那些跪满了一地的狼牙修奴隶兵叫喊着。刘易也听不懂他在对那些俘虏兵在说些什么,但看那些俘虏兵望着刘易的眼神,充满了狂热,仿似要将刘易一口吃了似的。要不是再看他们的神色,跪在地上带着敬畏的神色,刘易还真的以为这些俘虏兵又要反了天。

        跟着。那个狼牙修国主跪在刘易面前,吱吱呀呀的说着什么,刘易看了半天,才明白他是要请自己跟他走。

        刘易从他的神态动作就可以看得出来,狼牙修国主,他已经将刘易视为神明。

        这个,让刘易不禁想到了一些事儿,觉得或者就通过一些手段,让那些还处于一个相对落后野蛮的异民族部落对大汉产生一种神秘感。甚至,让他们神自己如神明,赋予他们一种信仰,视自己为神,如此的话,会更加容易统治他们。

        记得,在后现代的某场电影当中,主角意外穿越到了古时代,因为拿出了一个点火机,点着了一点火,然后那些正要杀了他的古代人,立马神他为神,对其毕恭毕敬。

        想到了这个,刘易不由想到了祝融夫人,她不正是懂得玩火的女人么?她的祝融部族,有着一种祖传下来的神秘方法,能够收集到磷粉,就有如后世的那些魔术一般,可以随意的生出火苗,并似能够随意的控制那团火苗,可大可小,也可变幻着颜色。但不管如何,都不会烧伤自己。

        火神祝融恐怕就是如此得来的。

        刘易让大军押解着那些土著俘虏,跟着狼牙修国主走。刘易估计狼牙修国主要带自己到他的部族到其部族的驻地。便不管他,叫来祝融夫人,向她询问一下如何利用磷粉玩火的问题。

        其实呢,祝融部落收集磷粉的秘密,也并不是人人都懂的,特别是如何玩得好磷火的秘法。历来都只有其部族首领最为直系亲系的人才获得传授的资格。传到祝融夫人这一代,懂得控制磷火的人也不会多了。

        按理说,刘易向祝融夫人询问其部族最为秘密的事,祝融夫人也不能随便透露的。

        实际上,刘易向祝融夫人询问的时候,她也的确有点犹豫。

        而刘易,向祝融夫人询问控制磷火的秘密,也的确存在着一点私心。因为,刘易不一定要自己懂得控制磷火,直接让祝融夫人出面,在那些马来西亚的土著人面前表演一下,就会直接让那些土著人视祝融夫人为火神,会对祝融夫人疯狂的崇拜及尊敬。不过呢,刘易觉得,让那些土著人对自己尊敬崇拜,以后才能够更好的控制统治他们。因为刘易不太想祝融夫人成为那些土著人的神,她也不太可能常常都跟着自己,不会次次都站到前面来扮火神。所以,还不如自己直接上场,学懂如何收集磷粉及控制磷火。如此一来,以后要在那些土著人的面前装神扮鬼就方便得多了。

        刘易见祝融夫人有点犹豫,心里也不想太过勉强,于是便把自己对于祝融夫人会玩火的这个理解说给她听,让她知道,自己虽然不懂得控制磷火。但却知道大根是一个什么回事。

        当然,祝融夫人的磷粉,她并不叫磷,而是叫神火种。磷火也称为神火。

        刘易给祝融夫人解释道:“祝融妹妹,你也看到了,那些土著人,跟咱们根本就语言不通,如果我们大汉。想永久的统治着他们,让他们永远都对我们有一种敬畏感,永远都顺服于我们,那就必须让他们觉得我们神秘,甚至让他们误认为我们就是神。因此,你的控火方法,对为夫来说,非常重要。现在,只有让他们这些土著人认为我们就是神灵,他们才不敢背叛我们。才会唯我们之命是从,也才会真心实意的归顺于我们。”

        “人家知道,只是……”祝融夫人有点为难,欲言又止。

        刘易笑笑道:“祝融妹妹,其实,为夫对你们祝融部族的神火有一定的了解。怎么说呢,你们的神火,其实真正的应该叫做磷火。你们的神火种,叫磷粉。一般是众一些动物或人数的骸骨上能够找到。而按为夫的估计,你们的神火种。应该是你们在一个秘密的山洞里找到的一些磷石,拿来研成粉,通过一定的过滤,得来的粉末。这种粉末。在一定的情况之下,就可以自燃。你们的祖先,可能是找到了一种方法,在让这些磷粉自燃的同时,又不会烧伤自己。不懂的人,会觉得很神秘。但是懂的,就不会觉得有如何的神圣,以及对这种神火觉得有什么的神秘及害怕。”

        刘易说着,想了想又道:“其实,让人觉得神秘的事物,我们新汉朝当中多的是,我也可以告诉你,其实我们新汉朝,有一种能瞬间着火及爆发的粉末,叫火药,比你们的磷火厉害得多了。我们可以用那种火药,能直接炸蹋一些坚固的高大城墙。唯一的分别,就是火药需要用火去引燃引爆。”

        “不、不是的……我……”祝融夫人其实并非不想告诉刘易,她现在,连人都是刘易的了,那控制神火的方法,又怎么会不告诉刘易呢?她其实是担心,因为磷火也不是说谁都可以控制得了的,在控制磷火的时候,如果一个不小心,就有可能烧伤自己。她是有点担心刘易控制不了“神火”。万一发生意外就非她所愿了。

        她道:“控制神火的方法,不是不能告诉你,只是那个太危险了。一个不好就会烧伤自己,如果严重的……人家有一个弟弟,就是太过大意,才十六岁就、就没了……”

        “哈哈,这个你就不用担心了,我保证,我一定不会出现什么意外的。”刘易听祝融夫人如此说,就知道不会是问题,道:“为夫也绝对不会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的,我一定会非常非常的注意,保证不会发生意外。”

        “那、那好吧……”祝融夫人点了点头,答应把控制磷火的办法告诉刘易。

        原来,祝融夫人的祝融部族,其祖先,的确是偶尔发现了一个磷矿,也是偶然发现了磷矿能自燃的情况,然后,经过数代人的研究使用,才慢慢的懂得了从磷矿当中提取磷粉。再后来,发现了一种与磷矿的一起的一种泥土,将泥土也弄成粉末状,涂于自己身上的有可能与磷火接触的地方,如此一来,弄磷火的时候,就不会烧伤了自己。

        刘易在祝融夫人的指教之下,没多久就掌握了控制磷火的方法。就只能在一个适当的时候,对那些马来西亚的土著人展露自己不仅能刀断浪潮,还能控制火焰。这样一来,就会显得更加的神秘,那些土著人就更加的肯定,自己就是一尊神。

        从双方交战的海滩,  一路回到狼牙修部族营地,居然还很远,一直到了天色黑透之后,才到了狼牙修部族的营地。

        一路上,刘易也终于从那狼牙修国主的比划及其在地上描画的图案,明白到了原来现在马来西亚地区,所谓的国,其实就是马来西亚地区的各个实力差不多强大的土著部族,他们以前,部落太多,也太过分散。现在嘛,在各个地区的部落,分别出现了一些比较强悍的雄主,他们分别消灭或者收服了许多原来互不统属的小部族,如此一来,他们的实力就起来越大。

        不过呢,那样的雄主,也不只有一个,互相都奈何不了对方的情况之下。就各自划出了自己的地盘范围,不允许别的部族进入自己的地盘范围。如此,就等于是有了国界线,才勉强的称为国。

        但到了狼牙修的部族营地的时候,刘易才知道,所谓的国是这样子的。他们现在,根本就没有一座真正意义上的城,应该也不会有都城及政治文化中心之说。

        狼牙修的部落营地,其实就是一个大山谷。里面,全都是密密麻麻的简单的草木屋。

        哥拉格,刘易根据狼牙修国主的直译音翻译过来的。

        哥拉格,一回到其部落驻地,马上就有点兴奋的传令所有的部落民众,全都聚在驻地的中心的一个大广场的地方,刘易估计,一共会有数万的狼牙修的族人。当中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全都来了。

        中心的广场,容纳不下那么多人,所以,更多的狼牙修族人,则围在四周。

        哥拉格相当激奋,又有点叽叽咕咕的对他的族人说着什么,然后几乎所有人,都跪拜在地。似是在朝圣一般。

        刘易见状,知道是时候了。

        刘易直接走到了人群的中心。抱起一块大石,约有着百斤重的大石,一下子听引了那些土著人的注意,齐齐望着刘易,不知道刘易在想做什么。不过呢,个个都瞪大着眼盯着刘易。

        “我不管你们能否听得懂本太傅的说话,但是,本太傅要告诉你们的是,我们是来自于东方天朝上国,大汉的军马。本人是大汉国的太傅,名刘易!从今天起,我便是你们的主,你们的王,你们的神!”

        刘易说完,突的将那数百斤重的大石抛起到天上,然后直接运转元阳真气,大吼一声,一个跳跃,轰!一拳击中了大石,眨眼,大石被刘易的强劲真气击爆,碎石屑满天飞。(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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