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0章 暗战交锋
俗话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趋吉避凶是人的天性!
烟鬼看似给了我一个选择,如果我现在下车,那就承认不是朋友……
“我想我们现在还是朋友,以后也会是朋友……”
我笑着说了一句,现在绝对不能下车,反而在车上才是安全的。
“好,我就喜欢和你这样的人做朋友,我带你去吃早餐。”
烟鬼重新开车,一个短暂试探交锋过后,他从后视镜里看了我一眼。
此刻他的表情很放松,脸上还挂了一丝笑意……
我转身从后窗里看了一眼,在很远的地方停了两辆车。
在刚才开过来的时候那两辆车是没有的,整个路上都没有车。
可以判断那两辆车一定是跟在我们的车后面,只要我从车上下去,那么就必定是个死人!
烟鬼用这种方式告诉了我,哪怕我去找佛金龙揭发他,他还是有办法能收拾我!
因为我不知道后面那辆车上的人是谁,如果烟鬼出事,那第一个倒霉的就是我。
而且他有句话说的没错,出来混江湖为的是荣华富贵,做人都要先考虑自己。
尤其是做老千这一行,没必要拿着自己的性命去为别人卖命。
为别人的生意鞍前马后,为了维护别人的利益而搭上性命,这样是不值得的。
现在我已经非常清楚,从我加入赌局到离开赌局,我所有的表演都被人看在眼里。
就像老千做局杀猪一样,猪一旦入了局,不管在局里怎么演,不管表现的多么真,永远都骗不了人。
今天烟鬼是有意来接近我,他是相对来说比较强势的一个人。
黑框眼镜和蛤蟆嘴,那两个家伙相对来说内向一些,但我知道他们是一伙的……这和我在此之前的判断没有出入。
赌场里的暗灯老千出内鬼,很少会单打独斗,多数都是拉帮结伙一起反水。
刚才烟鬼也明确告诉我,他们这么做的原因和目的。
那就是因为佛金龙经营无道,赌客越来越少,让他们赚不到钱……
而且对他们太苛刻,所以他们就只能自己想办法赚钱。
其实说白了都是因为钱,这种现象在任何行业都可以见到,并不新奇。
在职场中人有了二心只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心里受委屈了,一种是钱给的不到位。
现在看来烟鬼他们两种都有,那么他们势必会反水。
最重要的一点是,佛金龙现在找不到其他老千来代替他们,所以还需要养着他们。
刚才我还得到了一个很重要的信息,赌局已经找不到新的赌客来加入,全都是熟面孔。
在这样一场赌局中,佛金龙带我来看局抓千,就等于把我带进了一个火坑。
在此之前我唯一没有确认的消息,就是这场赌局是否会有新的人加入……
如果在一个全是熟人的局,那么我是讨不到任何便宜的。
所以今天我没有抓到老千完全在情理之中,如果抓到了反而不对劲。
车子一路飞驰进入郊区,很快停在一家早餐店前,停车之后下车吃早饭。
临进门口的时候,我突然停下脚步往后退了一步,然后歪头朝着街角看了一眼。
有两辆大众车在后边跟着,虽然隔着很远就露了一个车头,但我知道尾随并没有结束,危险也没有结束!
如果烟鬼打消收拾我的念头,那他肯定会通知他的人离开,相反那就是有猫腻!
也许刚才烟鬼说的一切都是故意迷惑我,也许是故意麻痹我的神经,毕竟人心隔肚皮!
“给我一根烟。”
“好。”
我故意找烟鬼要一根烟,然后我在身上找了一遍,故意装的没有找到打火机的样子。
“嗒。”烟鬼拿出来打火机给我点火,我低头点燃了香烟。
“有烟没火,急死神仙,我欠你一次,以后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会还给你的。”
“你太客气了,举手之劳而已。”
其实我是借着点香烟这句话来表明我的一个态度。
让烟鬼知道我的意思,更重要的是我要让他打消对我下手的念头。
因为现在只要他一个电话,那些人就可以把我从早餐店里抓出去。
我单枪匹马手无寸铁,没有任何还手的机会,也没有逃脱的可能……
“我这个人记恩不记仇,这一次来这边认识了你,也算是不虚此行,等回到南家也不算是一无所获。”
我不声不响提起了南家,我想南家在江湖上的名声,他应该听说过。
“南家?你是南家的人吗?”烟鬼好奇的问了句,我立刻点了点头。
“对,我是南家老九,很高兴认识你。”
我主动朝他伸出手,他的表情有些凝滞,在一瞬间之后他朝我伸出了手。
其实我现在表露自己的身份没有别的意思,就是为了保全自己,让他在下手之前考虑利弊……
毕竟有人知道我是跟着他的车走了,如果出事他脱不了干系。
如果我只是一个云游四方的小老千,被干掉也就被干掉了,不会有人替我出头,也不会有人追问我的下落。
在江湖世界每个人都是为了利益,兄弟朋友感情那都是建立在利益之上的。
如果没有了充足的利益,那谁又会替我报仇呢?
但是在我表露自己是南家的人之后,这一切就不一样了!
我在温州出了事,那佛老怪的面子上过不去,那他肯定不会善罢甘休。
同样南家损失了一个人,为了维护江湖名声和名誉,他们也不会善罢甘休的……
这是两重保险,所以我要让烟鬼知道,在这里干掉我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
不管我是出什么意外也好,无故失踪也罢,他都占不到便宜!
就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出来混都是为了钱,为了自己的荣华富贵,没必要为了别人而搭上自己的性命,更没必要毁了自己的前途。
“真是让人没想到,竟然是南家来的高手,我早就听说过南家,可是一直都没机会认识,今天我们也算是交上朋友了!”
“那是必须的,以后有用得着的地方尽管说话!”
我客气了一句,于此同时老板送过包子和稀饭,热气腾腾的看着很有食欲。
深夜的酒,永远都比不上清晨的粥!
就在这时两辆黑色轿车停在了早餐店的门口,从车上下来了七八个杀气腾腾的人。
我看到了但我故意装作低头喝稀饭,七八个人进入了早餐店,这一刻选择权在烟鬼的手里!
我虽然低着头,但是我微微调整勺子里的稀饭,借助稀饭里的反光,我看到烟鬼挥了挥手。
我不知道这个动作代表的是离开还是动手,我一直都没抬头,只是一口一口喝着稀饭。
七八个人买了一些早餐之后离开,我听到了外边车子发动的声音,直到他们离开之后,我才重新抬起了头。
刚才只有几分钟的时间,可仿佛过了几个世纪一样漫长,此刻我嘴里全都是水泡。
我把一碗稀饭全部喝掉,但是我却不知道稀饭是什么滋味,只感觉嘴里被烫的麻木。
刚才那一刻我是真的紧张了,甚至感觉不到稀饭的温度,所有精力仿佛被透支。
烟鬼不急不慢的吃着饭,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我暗暗松了口气。
吃过早饭之后,烟鬼开车把我送到度假中心,一路上彼此有说有笑气氛很融洽,只是嘴里水泡有些疼。
人在经历生死关头的时候,很少能做到处之泰然,因为这不符合人的天性。
没人知道我嘴里有多少水泡,没人知道那碗稀饭的滋味,只有我自己清楚那一刻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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