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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六


刚来到塔希提岛,我就认识了尼柯尔斯船长。那天清晨,我在旅馆的天台上享用早餐,他朝我走过来,对我说明了他的身份。他告诉我,当他得知我对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有兴趣的时候,便主动找来,要跟我聊聊思特里克兰德的事。这里的居民在这一点上很像英国乡下人,都喜欢和人闲聊。我不过是找了几个人询问思特里克兰德的画的事情,这件事立刻就被所有人知道了。我礼貌地问他是否吃过早饭。

        “我吃过了,我早上喝过一杯咖啡,”他对我说,“但是我很乐意再喝一口威士忌。”

        于是我喊来旅馆里的中国侍者。

        “你有没有觉得现在喝酒还为时太早?”船长问道。

        “这是由你和你的肝脏决定的,我说的不算。”我回答说。

        “我是个戒酒主义者。”他一边说着,一边给自己的杯子里面倒了些威士忌。

        尼柯尔斯船长一笑就会露出他那不太整齐的牙齿。他的身材很瘦小,有一头花白的短发,下巴上是乱糟糟的白胡子。我看得出来,尼柯尔斯船长大概好多天都没有刮胡子了。他的脸上布满了深深的皱纹,可能是因为常年被太阳晒,所以他皮肤的颜色显得很黑。他的一双蓝眼睛小小的,眼神非常机灵,一看就知道有丰富的社会经验,然而他此时却显得那么真挚和热情。他身穿一套邋遢的卡其裤,双手上沾满了灰尘。我递给他一根雪茄烟。

        “我很熟悉思特里克兰德,”他往椅背上靠了靠,为自己点燃了那根雪茄烟,继续说道,“他能来到这里还是靠我的关系。”

        “你第一次遇见他是在哪里?”我问。

        “马赛。”

        “你在那里做什么?”

        他朝我赔了个笑脸,仿佛是在讨好我。

        “呃,我那时候还不在船上,过得比现在惨。”

        从他的外表来看,他现在混得也不怎么样,说不定他那时候比现在过得还要更好一些。我打定主意和他交朋友--和他们这些流浪汉交朋友,虽然要付出一些代价,但至少不会上当受骗。他们很好相处,乐于与人聊天,讲话时也从来不摆架子,只要给他们一杯水酒,他们就能把你当朋友。如果想和他们混熟,完全不需走弯路,你只要耐心地听他们讲话,就能赢得他们的信任,他们会很感激你的聆听而且还会对你满怀感激。与人交谈,在他们看来就是最大的乐趣,这说明他们很有修养。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谈吐风趣,阅历丰富,还具有想象力。当然,其中总有一些不那么诚实的人,但总体来说,他们还是遵守法律的良好市民。如果你和他们玩牌,可能就会落入他们设下的陷阱。这个多人游戏本来就很有趣,再加上他们敏捷的头脑,游戏的刺激性可谓达到了最大值。我待在塔希提期间,已经和尼柯尔斯船长成为了交情不错的朋友。这段经历大大增加了我的经验。尽管我为了款待他,花费了不少钱用来买雪茄和威士忌(因为他不喝鸡尾酒,所以省下了买鸡尾酒的钱),尽管他能用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找我借钱,让我失去了好几枚银币,我还是认为他给我带来的乐趣足以让我付出那些代价。他从头到尾都是我的债主。要是我从作者的角度出发,为了不偏题,只简单地介绍尼柯尔斯几句,那我会良心不安的。

        我不明白尼柯尔斯船长当初离开英国的理由。他始终不肯与我谈这方面的话题。我知道,直接询问他这样精明的人明显是行不通的。从他的谈话中我可以看出来,他过去一定是蒙受了冤屈。显然,他觉得自己是执法不公的牺牲品。但我却总会把他的过去和诈骗或者犯罪联系到一起。他曾经说过,英国当局的执法太过于死板,对此我非常赞同。值得高兴的是,虽然他过去可能遭受过什么不公正的对待,但他却始终怀有一颗爱国之心。他经常对我感叹道,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国家就是英国,他认为自己比其他国家的人都要优越百倍,美国人、荷兰人、达哥人、殖民地人、卡纳加人,他都不放在眼里。

        但是我却觉得他活得并不快乐。他一直有消化方面的疾病,所以口里不得不常常含着一片胃蛋白酶药片。他早上几乎没有什么胃口,但是和一个真正的悲剧相比,这样的病痛其实根本算不了什么。他在八年前草率地决定和一个女人结为夫妻。有的男人,上天注定让他打一辈子光棍儿。可是在大环境下,有一些人还是任性地违背了上帝安排的命运。再没有谁比这种结了婚的单身汉更叫人可怜的了,尼柯尔斯船长就是这样一个人。

        我见过他的老婆。从外表上看,她很年轻,应该不会超过二十八岁,但是你很难搞清楚她的真实年龄。有一些女人就是这样的,她们二十岁的时候没有比现在年轻多少,等她们四十岁的时候看起来也不会比现在老多少。她给我最大的印象就是瘦。她的脸庞长得很普通,没有出彩的地方,薄薄的嘴唇总是成一条线,她全身像是没有多少肉似的,皮肤里面都是骨头。她很少笑出来,衣服也是纤瘦的款式,但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是白斜纹料子,穿在她身上却像是黑色邦巴辛毛葛做的一样。我不知道尼柯尔斯船长为什么要和这个女人结婚,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不在婚后将她甩掉。可能他已经尝试过无数次了,但悲剧的是,没有一次是成功的。哪怕他跑到天涯海角,尼柯尔斯太太总会来到他身边,仿佛这是上天注定了的一样。他无法摆脱她,就像万事万物都有因果一样。

        对一个社会混混来说,他是没有阶层属性的,这一点和艺术家或绅士都一样。他不会为无业游民的粗鲁而感到窘迫,也不会为达官贵人的烦琐礼仪而感到拘谨。然而如果非要算起来的话,尼柯尔斯太太的出身是中下层的社会阶层。在这些年,这个阶层的名声还算不错。她有一个当警察的父亲,精明又能干。我不明白她干吗非要缠着船长不放手,我觉得那肯定不是出于爱情,因为她从来都没有说过话,至少我没有见过。只有她和船长两个人的时候,她可能会滔滔不绝。无论如何,尼柯尔斯船长非常惧怕她。当我和他一起坐在旅馆外面的时候,他偶尔会突然发觉她正在外面的大街上,但她一次都没有叫过他,就仿佛根本不知道他的位置似的。她只是一个人在街上走来走去,神色安详。每当这个时候,船长就会变得坐立不安,他时而看看手腕上的表,时而叹一口气。

        “唉,我该动身了。”他对我说。

        在这种时候,我知道我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挽留住他了。说笑话和喝威士忌都不再奏效。要知道,尼柯尔斯船长是一个面对十二级暴风雨仍然可以大笑出来的汉子,只要他握着一把手枪,就有胆量一个人对付许多黑人。尼柯尔斯太太偶尔会让他们的女儿到旅馆来,她才七岁,总是面色苍白的样子。

        “妈妈找你。”她用一种仿佛哭泣的语调说道。

        “好的,亲爱的孩子。”尼柯尔斯船长回答道。

        接着他一下子站了起来,带着女儿一起回家了。我认为他的例子很好地说明了精神是可以战胜物质的。因此别看我这个章节表面上离题千里,实际上却还是有内在的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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