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最终处罚
“我虽未亲眼所见,但既然那白发白须的老翁之后能追上我们,想来井前辈与谷前辈应是……都已经遭遇了不测。”陆景道,神色有些黯然。
虽然相处时间不长,但无论是谷仲陵还是井向,这两位司天监的前辈都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尤其得知井向最终选择以自戕的方式阻止谷仲陵再追上他们,陆景的心中更是五味杂陈。
黄监院闻言反倒劝慰道,“这些年来井前辈与谷前辈二人其实在别有洞天中都住的并不称心,只是因为彼此的特殊关系,又都无法离开,而洞外他们当年所熟悉的朋友和敌人也都早已不在。
“然而作为千年前仅剩的两人,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很复杂,谷前辈对于井前辈利用诡物将他复活一事一直耿耿于怀。
“以至于这十年间他们几乎反目成仇,没有怎么说过话,谷前辈也并不在无忧村中居住。这样的结果对于他们来说也未尝不是一种解脱。”
“谷前辈似乎格外憎恨诡物?”陆景犹豫了下,还是问出了心底的疑惑。
因为他记得黄监院曾跟他提过,司天监成立之初是为了对付与处置诡物,不过听黄监院的说法司天监对于诡物的态度并不是斩尽杀绝。
像是【井】还有书院八景,甚至那间会发放秘籍的小庙,司天监的态度都很温和,能利用的就利用,对没有什么危害的诡物也就暂时放任自流。
甚至司天监刚成立之初的那些前辈们的身上据说很多也都带着不少诡物。
黄监院闻言用颇有深意的目光打量了陆景一眼。
“看来你也注意到了,这事儿本来不是现在的你们该接触的,但既然你问起,那我便简单跟你说说吧。
“司天监的存在是为了对付诡物,但是究竟该以什么态度对待诡物,其实千年以来不同的人一直持有不同的看法,像是谷前辈这种有家人因诡物而死的人。
“他们对待诡物的态度往往更极端,希望可以消灭这世上的所有诡物,而消灭不了的也要想尽办法将它们关在暗无天日的监牢里,防止它们再在外面为祸人间。
“他们的理由也很简单,诡物,是有着超越常识强大力量的危险存在,即便那些看似无害的诡物,如果落在别有用心的人手中,也有可能会酿成大祸,我们应该对这些我们难以理解的东西始终心存警惕。
“至于利用诡物,更是一件无比危险的事情,因为即便是最老练的监察,也不敢说自己已经完全控制了某一件诡物,也许哪天一个他曾经所忽视掉的某个微小细节,就有可能害他送掉性命。
“这样的事情在司天监里其实并不少见,所以他们的担忧倒也不是空穴来风。然而更多人却是很难完全放弃诡物所带来的便利以及它们那些超乎寻常的作用。
“比如【井】,如果失去了【井】,监察们想要去调查和处理诡物就没法再这么及时,而单纯靠夜莺本身的飞行速度,传递消息也会变得很麻烦。
“总之,持有不同观点的人进行了很长时间的争论,双方的关系一度也曾剑拔弩张,甚至还导致了一部分人的离开,不过最终还是后一部分人占据了上风。
“因为大部分人并没有因为诡物失去过亲人和朋友,他们也没有将诡物斩尽杀绝的理由,于是这部分人的态度也就成为了如今司天监对待诡物的态度。
“不过司天监自成立之初便是一个很包容的组织,我们最终的目的都是一样的,就是解决诡物给人间带来的麻烦,所以我们也欢迎持有不同态度,但是有着相同理念的同道中人加入我们。
“而监察们在办案的时候其实也享有很大的自由,只要不违背司天监的规矩,很多时候都可以自行行事。
“不过千年过去,纷争也依旧存在……据我所知如今的司天监乃至书院中,也有一些和谷前辈持有相近观点的人存在,你们日后如果遇到他们,也不要太过惊讶。”
黄监院说完,又补充了一句,“不过不管怎样,谷仲陵谷前辈的确是千年之前司天监中一位极厉害的人物,他的御剑术举世无双,无人可敌,甚至已经可以称得上是一剑破万法了。
“实际上若不是因为他对诡物的态度太过极端,当时司天监的少监的位置无人能争得过他,可惜天妒英才,他后来为了对付一件危险评估为绝品的诡物,选择牺牲了自己。
“事后即便与他最不对付的人听到这个消息后也都纷纷扼腕长叹,时任少监的江大人评价此人有诺必践,磊落重义,无惧生死,为一代豪杰。
“而井向则是他最好的朋友与搭档,以阵法闻名。”
陆景随后又问道,“那榕树后的大殿里可有他二人的牌位,我想去祭拜一下。”
“理当如此,”黄监院点头,“尤其谷前辈对你还有授艺之恩,你既受他衣钵,自然该去给上一柱香,只是……”
说到这里黄监院却是忽然又叹了口气。
“只是什么?”
交流好书 关注vx公众号 【书友大本营】。现在关注 可领现金红包!
“没什么,那套清光月影剑你可自行修炼,但若是练不好,也无需太过介怀。”
黄监院这突如其来的安慰让陆景有些莫名奇妙,因为他还没开始修炼清光月影剑这位监院便似乎已经断定他很难修出什么结果来了。
不过不等他再问,黄监院的国字脸便已经再次变得严肃了起来,随后望着陆景和夏槐两人喝道,“你二人可知错?”
陆景和夏槐对视一眼,却也只能无奈拱手道,“愿凭监院大人处罚。”
“很好,”黄监院一改前态,语气中几乎不参杂任何感情,就仿佛判官在堂上做出了最后的宣判。
“陆景,夏槐,你们二人不顾书院禁令,私闯禁地,且致使八景之一的别有洞天消失,罚取竹径取竹二百,学田耕作四月,藏书楼整理藏书万卷。
“不过念在事出有因,你们为助前辈信使寻回雏子而入禁地,最终处罚酌情减半,你二人……可有异议?”
(https://www.500shu.org/shu/20314/643826168.html)
1秒记住书包网:www.500shu.org。手机版阅读网址:m.500shu.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