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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三章


  灰色骨头只有成人拳头大小,像极了野兽的下颚,色泽偏暗。从上面,石小乐察觉到一股令筋骨躁动的气息。

  魔晶!

  没错,这种感觉,只在上次与魔侯一同吸收魔晶时感受过。

  魔晶与玄晶石可不同,没有固定的形态,没有固定的颜色,甚至对普通人来说,毫无作用。

  但对于身具魔骨之人来说,魔晶却是无上瑰宝。

  因为它能提升魔骨的力量,等于变相提升拥有者的武学天赋。

  若无其事地走入店铺,可惜石小乐迟了一步,在他之前,已经有一位头束金丝带的年轻人对灰色骨头很感兴趣,道:“老板,开个价,这个我要了。”

  “客官,一口价,五十两银子。”

  店铺老板乃是某个一流门派的外门长老,脆生生说道。

  年轻人笑了笑,从怀中拿出银子。

  一边的石小乐正想开口,与之商议,一道脆生生的声音更快响起。

  “等等。”

  这是一位身穿湖绿色罗衫的少女,迎头走进,道:“我出一百两银子。”

  “谭青艳,你非要与我作对吗?”

  头束金丝带的年轻人眯起眼睛。

  “罗文旭,本姑娘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名叫谭青艳的少女一脸笑眯眯的样子。

  石小乐察觉到,店铺老板的脸色变了,心中便确定了两位年轻人的身份。

  所料不差,这二人应该是玄武州的一流天才,石小乐曾隐约听过他们的名字。

  二人之所以结怨,据说是因为罗文旭曾与谭青艳的一位师姐有过恋情,后来不知何故,罗文旭移情别恋,伤透了那位师姐的心。

  “罗某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谭青艳,我劝你适可而止。”

  罗文旭皮肤白皙,双眸细长,漂亮的脸上带着一丝冷意。

  谭青艳不退反进,笑道:“就凭你,有资格命令我吗?”

  罗文旭眼底深处闪过一抹浓浓的杀意,眼角瞥了灰色骨头一眼,迈步离去。

  别说遗迹古地不允许交手,就算能,他也不会如此冲动。罗文旭如何看不出,谭青艳只是想与自己作对而已,大不了等她一走,再回来买就是。

  “谭姑娘,这是你的。”

  老板将灰色骨头奉上。

  谭青艳缩了缩手。

  她天生有洁癖,最不喜欢骨头之类的东西,但又不好说不买,索性掏出一张百两银票,对老板道:“钱给你了,这块东西交由你处置。”也转身走了出去。

  老板与石小乐相视一眼,俱笑了起来。

  “公子,我看你投缘,这块东西就送给你吧。”

  老板递上灰色骨头,看似大方,实则暗藏私心。

  他肯定罗文旭不会善罢甘休,又不想他和谭青艳再来闹事,所以打算及时处理掉灰色骨头。

  至于灰色骨头会不会有玄虚,老板曾用各种方法检查过,均未有发现。也对,罗文旭素来喜欢收藏古物,或许是看中了灰色骨头的收藏价值吧。

  “多谢老板。”

  买了一些东西,顺手拿走灰色骨头,石小乐心满意足地离开。

  “兄台,可否转卖那块骨头,在下愿出高价。”

  街角,罗文旭走了出来,拦住石小乐。

  “抱歉,我也很喜欢,或许阁下可以去其他地方再找找。”

  石小乐道。

  “兄台,给我一个面子如何?今后你若有要事,可去天罗派报我罗文旭的名头。”

  罗文旭悠然而自信地说道。

  天罗派,玄武州一流势力,是除去几大顶级势力外的最强江湖门派之一,高手众多,拥有的产业和能量更是远超常人想象。

  而作为天罗派杰出的弟子之一,罗文旭自有其骄傲的资本。

  不客气地说,他在江湖中走走,随便报出自己的名字,就算是二流门派的掌门人都不敢轻忽他。

  看石小乐的样子,应该是那种初出江湖不久的新人,自己卖他一个面子,已经是对方前世修来的福分了。

  “多谢罗兄好意,不过在下不需要。”

  石小乐往前走去。

  “兄台,别给脸不要脸。”

  罗文旭的脸色陡然阴沉下来。

  若非这里是遗迹古地,不能随便动手,他一定会给石小乐一个重重的教训。这种江湖菜鸟,说的好听点是初生牛犊不怕虎,说的难听点,就是不知天高地厚。

  身形一闪,罗文旭拦在石小乐前方,双瞳忽然旋转起来:“把衣服脱光,交出东西。”

  天罗派作为玄武州一流势力,当然藏有瞳术武学。以罗文旭的天资,更是早已将二流下品瞳术——旋眼,修炼到了圆满之境。

  “罗文旭,欺负弱小,算什么本事。”

  石小乐正想还击,娇喝声中,谭青艳横掠而来,一股精神波动在虚空中绽放,令四周行走的武林人都一阵眼晕。

  “城内禁止打斗,你们有恩怨,去古地擂台解决,否则休怪我们不客气。”

  眼看二人将要大打出手,一群绿衣人走了过来,正是古地联盟的护卫队,负责维护城内的秩序。为首者生硬地说道。

  “谭青艳,你别逼我。”

  好事又一次被打断,气得罗文旭脸色铁青。

  “逼你又如何,有种去古地擂台一战。”

  谭青艳气势汹汹。

  “战就战,今次过后,我要打到你不敢与我作对。”

  深知有谭青艳纠缠,无法顺利得骨,罗文旭目光一闪,暗下决定,先应付过这关,再找石小乐不迟。

  嗖嗖两声,两大天才消失在原地。

  护卫队首领看了石小乐一眼,同样领着其他成员离开。

  “那不是谭青艳和罗文旭吗?二人同属玄武州第一流的天才,交手一定很精彩。”

  “还愣着干什么,快去古地擂台。”

  四周的江湖客亦上赶着凑热闹,不一会儿,街上走掉了大半的人。

  石小乐听说过,谭青艳与罗文旭共交手三次,每次都以平局收场,而且以双方的身份,擂台负责人也不可能让他们出事,所以想了想,并未赶去古地擂台。

  天字号客房内。

  石小乐从系统空间拿出灰色骨头,触感柔滑,竟还带着一丝热意。

  真正纯粹的魔晶,只需与身具魔骨者接触,立刻会产生反应。很显然,这块灰色骨头不是纯粹的魔晶。

  无相罡气运转,灰色骨头表面扑簌簌地掉了一地的粉尘,内质与外表毫无二致,但是一股力量,倏然涌入了石小乐的体内。

  筋骨像是被温泉浇了一遍,石小乐舒服得想要呻吟出来。

  嗡嗡嗡……

  魔晶力量所过之处,筋骨以常人无法感知的幅度震颤着,每震颤一次,便有丝丝杂质从毛孔中排出。

  等到魔晶力量耗干,石小乐的筋骨颜色,赫然从原本的淡灰色,变成了中灰色。一股磅礴恢弘,浓郁至深的魔道气韵,从中逸散而出。

  “我究竟与魔道有何关系?”

  石小乐脸色迷惘,手掌摊开,一层魔气萦绕其上,随他的心意变换成任何形状,滴在地上,又立刻将地面腐蚀出了一个个斑驳的小洞。

  他的魔骨等级又提升了。

  石小乐几乎敢肯定,此时再施展魔玉手,威力只怕不逊色清风十三式,而如果是夺命第十五剑,则远胜清风十三式。

  “听说一个人的魔骨,并不能无限提升,最多只能吸收两到三次魔晶的力量。”

  拥有魔骨,并不能让石小乐害怕。

  真正让他害怕的是,自己的筋骨并非在吸收魔晶之力,更像是利用魔晶之力,冲刷掉表面的‘污垢’,恢复本来模样。

  就像一块绝世宝玉,不管表面包裹了什么,终究无法掩藏它的光芒。

  自己的魔骨,究竟是什么级别的存在?

  石小乐还想到了更多。

  一个人有没有魔骨,全看老天安排,但强大到他这个份上,说是随机出现的,怎么都有些勉强。

  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其中一方,是否与魔道存有很深的关系?

  若真是如此,将来让他如何自处?

  “行我本心,随遇而安。”

  不一会儿,石小乐又笑了起来。

  人生最忌庸人自扰,没有发生的事,何必想得太多。

  来到遗迹古地,当然不能不去挖掘区。

  不过进去的条件很苛刻,待够一个时辰,就得缴纳一万两银子。交不起?没关系,古地联盟会将你扣押起来,直到你能交出为止。

  连着三天,石小乐每次都在挖掘区待够六个时辰,总共花了十八万两银子,可惜运气不太好,挖出的几样东西,都只是寻常物件。

  “不行,再这样下去,钱要花完了。”

  石小乐苦笑。

  虽然有着赤龙神宫和乐乐城做后盾,不必担心金钱进项,但说实话,石小乐用起来并不那么舒畅。

  前者是魔道势力,很难说清这些钱是哪来的。

  后者毕竟是小姨的基业,还有众多门人和产业要支撑,要是被自己大手大脚,花到资金短缺,那玩笑就大了。

  “或许,可以去古地擂台看看。”

  石小乐想起了古地擂台。

  古地擂台,乃是遗迹古地中唯一允许交手的地方,只要双方有意愿,便可登场。最重要的是,在擂台上取胜是有奖励的。

  比如连胜两场,奖励一万两银子。

  连胜三场,奖励两万两银子。

  以此类推,每多赢一场,银子便多翻一倍。

  据说谁能连赢十场,不仅能得到两百五十六万两银子的巨款,还能额外得到一颗古地联盟赠予的日月晶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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