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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樱桃


樱桃在秦府不到七日,就适应了。

    我去酒坊,她就跟着去酒坊。她叫祝西峰“舅舅”,叫花练“舅母”。有客人进来,店里的伙计们忙不过来的时候,她会像模像样地招呼。她爬到后院的柿子树上,摘柿子分给店里的伙计们吃。

    我回府安歇,她便陪着我回来。虽然我已命府中人对她以“大小姐”呼之,但她从不在仆役面前摆“大小姐”的架子。年长的仆役,她叫阿爷、阿奶、伯伯、伯娘。别人为她端茶倒水,她必先起身,认认真真地接过。

    她叫秦明旭“义父”。夜里,她提着灯,站在府门外等秦明旭回来,听见车轮声,她就奔跑着去迎。一家人吃晚饭,她会依次给秦明旭和我盛汤。渐渐的,秦明旭真的把她当作了女儿,把她的喜好记在心上。天盛楼到的丝绸,以最好的料子,给大小姐缝衣。樱桃爱吃糖葫芦,秦明旭每天都牵着她的手去买,后来索性把做糖葫芦的匠人请到秦府做厨子。他宠溺地说:“什么时候大小姐想吃,就给大小姐做。”

    所有人都很喜欢她。

    她实在是个太懂事的孩子。

    樱桃最喜欢的,是“豆芽舅舅”。人与人之间的气场很奇怪。她似乎天生与冯高投缘。

    招安的事,办得如火如荼。期间,冯高下山几回。

    樱桃看见他,眸子就像小太阳一样燃起来。她像猴子爬树一样,爬到冯高瘦而清癯的身躯上。阳光晴好的午后,她骑在冯高脖子上。两人在花园里跑来跑去。

    有一回,他们一起玩捉迷藏。

    樱桃蒙着眼睛,找寻冯高。恰好冯高手下的一个厂卫来禀事,冯高离开了一刻钟。樱桃怎么找都找不到他,坐在假山上嚎啕大哭起来。她一声声喊着:“豆芽舅舅,豆芽舅舅——”

    旁人怎么哄,她都不肯下来,也不肯摘掉蒙在眼睛上的布。

    直到冯高回来,纵身一跃,将她从假山上抱下来。

    樱桃止住了哭,一抽一抽的。

    冯高道:“寻不见我,你可以坐下来等我一会儿,我总会来的。”

    樱桃道:“我怕豆芽舅舅回来,看不见我。我坐在假山上,最显眼的位置,豆芽舅舅就能一眼看到我了。”

    冯高眼里倾泻出非常和煦的光。

    樱桃道:“豆芽舅舅,你永远都不会找不见我的,对吗?”

    冯高点头:“对的。”

    樱桃破涕为笑。

    小时候,我跟他如果在繁闹的集市上走失了,我便站在最显眼的位置等他。这是我和他的约定。他从来没有忘记过。

    在樱桃身上,他看到了我从前的影子。与樱桃在一起的时候,他的面容格外宁静。他好像还是杂技班子里羸弱的小豆芽。樱桃是他的外甥女,也是他的小伙伴。他在樱桃那里得到了一个罅隙,透过罅隙,这十几年的光阴都不存在了,他回到了幼年时。

    前后历时一月,神居山的土匪们,正式被朝廷收编,赐予番号。

    万历十一年,缅军焚掠施甸,进攻顺宁、盏达,所到之处,杀掠无算。缅甸军队在云南境内攻城掠地,杀人放火,深入顺宁府境,窥视腾越、永昌、大理、蒙化、景东等地。

    明廷为之震动。

    云南地方当局马上采取行动,对付缅军入侵。云南总兵官,从昆明移驻洱海。云南巡抚、都御史也移驻楚雄,调动数万军队,命令参政赵睿驻蒙化、副使驻腾冲、金事驻永昌、赵州,与监军副使、忻督参将等分道出击。

    同时,云南巡抚同巡按一起上疏朝廷,请求朝廷增兵,赶赴前线,全力反击。

    时,朝中有人上奏,土匪刚刚收编,如今朝廷用人之际,不如派他们去与缅军作战。

    万岁允。

    我牵着樱桃的手,和秦明旭、冯高一道,去城外送独眼龙出征。

    独眼龙已不再是土匪,他受封“云南征讨史”,一身戎装,威风赫赫。

    樱桃将一块佛牌挂在独眼龙的脖子上:“阿叔,你一定会平安回来的。”

    独眼龙笑着摸摸她的脸:“嗯,丫头说得对。”

    独眼龙看向我,道:“祝老板,谢谢你将樱桃照顾得这样好。我独眼龙虽一只眼睛,但看人从未有错。”

    我颔首:“愿大当家此去,杀敌戍国,建功立业。”

    他笑了笑,一挥袍子,上了马:“建什么功,立什么业,我志不在此。但凭一腔热血,御寇护民尔。”

    “平安回来。”我道。

    “山坡上的武陵花,等着我。我不敢不归。”他说这句的时候,眼神中的匪气化作了犹霜似雪的温雅。

    侠骨柔肠。

    马蹄奔去,溅起尘埃。

    戎装远去。

    独眼龙所率的队伍,到了云南,发布“与我同仇”“慕义效忠”“谬力赴敌”的文告。一路风尘,一路血战。在当地土司的配合下,大破缅军于姚关以南的攀枝花地,杀死耿马土司,俘虏甸州土司之弟。

    一时间,南蛮之气大挫。

    耿马土司的儿子布置了五百多名药弩手,凭借险要的山势,负隅顽抗。

    独眼龙从当地蒲人那儿得知上山小道,在山后设下伏兵,活捉了耿马土司之子。接着,收复湾甸、耿马。

    万历十一年十月,独眼龙率部长驱直入,逼近缅甸丞相盘踞的陇川。缅甸丞相知大势已去,投降,尽献所受缅书、缅银及缅赐伞袱器、甲枪鞍、马蟒衣。缅甸许多将官,骑象逃走。

    消息从边境陆续传来,我和樱桃在酒坊中酿柿子酒。

    江南的冬天,素颜不饰,柔情款款。青石板湿气寒生。淡淡的阳光,竭力透过迷离的树影。灵动的秀色都沉寂着。

    “榆娘,阿叔赢了,是吗?”樱桃睁着大眼睛问我。

    我微笑道:“嗯,他赢了。”

    门外,程府来人递帖子。

    三小姐程清时,一月前诞下一名男婴,明日,办满月酒,请我前去赴宴。

    我接过帖子,笑道:“请告知三小姐并老夫人,明日,我一定早早去。”

    那人答应着去了。

    晚间,榻上,我跟秦明旭说了此事。他道:“明日,商会议事,桑榆,你先去,我忙完便去找你。”

    “好。”

    翌日一早,我梳洗毕,带着樱桃、小音,去了程府。

    因吕圭入赘之故,三小姐的孩子姓程。程家终于有后,老夫人笑得满足而慈祥。

    三小姐和吕圭,恩爱甚作。宴席之上,十指相扣,片刻不离。

    我瞧着那孩子,一张小脸方方正正,竟有几分像程淮时的模样。

    也许,他回来了吧。

    他终究还是不放心的。身为人子,孝道未尽,转世轮回,他重新到程家。我愿意相信这个猜测是真的。

    我笑着,往襁褓中放一块如意结。

    前生未得如意事,今世如意过生平。

    席半,一个仆妇上菜的时候,不小心将汤汁泼到我身上,衣裳脏了一大片。

    那仆妇诚惶诚恐,带我去后院的厢房换衣。

    我随她去了。

    谁知,衣裳换了一半,冯高竟然推门进来了。因蔡青遥生辰之故,他此次来扬州办差,多停留了两三日。本来说好,晚间一同在青岳馆用晚饭。他此时来这里做甚呢?

    “姊姊,你没事?”冯高急急问我。

    我不明所以,道:“没事啊,怎么了?”

    “没事?方才……”

    冯高话还没有说完,门外脚步声传来。

    我将托盘中的外衫拿起,披在身上。衣衫抖动间,竟掉落出一个东西。

    玉势。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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