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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这还有意外惊喜呢?!


就看到这口大锅里装着半锅水,这锅开水已经沸腾了好一会儿了。

  开水里还煮着一些白色的纱布,以及一些奇形怪状的器具。

  “不只是治疗伤员需要先消毒,以后若是有条件的话,大军不管是驻扎还是出征,都一定要避免喝生水,而是要将水烧开之后再饮用。”叶瑾这句话是对徐达说的。

  徐达皱眉问道,“这又是什么缘故?!”

  “生水里也有可能有一些我们用肉眼看不到的小虫子,喝生水之后容易造成疫病的传播。”叶瑾解释道。

  徐达点点头,道;“好。”

  让所有将士都喝上开水确实有些难办,不过如果能够避免疫病的传播,倒也划得来。

  叶瑾这时候又从木盘里拿了一个瓶子。

  打开木塞,一股浓郁的酒香味顿时钻入了众人的鼻子里。

  “这是高烈度的酒,是清洗伤口的必备之物,因为伤口溃烂是因为伤口被感染了,所以在治疗伤口的时候首先就是要清洗伤口,用水清洗伤口的效果不好,用这种高烈度酒才能起到效果。”

  叶瑾一边说,一边将酒精倒在宋小乙的伤口上。

  剧烈的疼痛感瞬间传遍他的全身。

  宋小乙立即发出了嘶声力竭的惨叫声。

  叶瑾瞥了他一眼,淡淡道,“闭嘴,吵死人了。”

  张狗子很识趣的找来了一双臭袜子,直接塞在了宋小乙的嘴巴里。

  “呜呜呜…”宋小乙顿时发出了不知道是惊恐还是恶心的呜呜声。

  叶瑾的动作十分粗暴,不过有条不紊。

  用酒精倒在伤口上之后,他又用钳子夹着棉花十分认真的清洗伤口。

  一直到伤口处的所有血渍和残渣都被清洗干净了,他才往伤口上倒了金疮药,然后再用已经用开水煮过的纱布将伤口缠绕起来。

  此处外伤的清理工作就算完成了。

  如果是别的朝代,叶瑾的这套教学根本没办法推广。

  原因很简单。

  那就是那些朝代缺乏高烈度的酒。

  但是大明朝不缺。

  在明初的时候,酒的酿造和蒸馏技术已经得到了大大的提高。

  而且明廷不征收酒税,更没有关于酒的禁令,所以在民间,酒已经成了一种必需品。

  这就带动了酒行业的发达。

  四五十度的高烈度酒早就流传开来了。

  而且价格也不算昂贵。

  所以军队采购一批高烈度的酒作为军需品,完全有这个条件。

  在21世纪,不管是网上还是现实世界中,都有人对中医嗤之以鼻,然后对西医推崇备至。

  在他们眼里,华夏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都是糟葩,都应该扫进垃圾堆里面去。

  比如说诗词歌赋。。

  比如说儒家、道家、法家等等哲学思想。

  比如说传承数千年之久的礼仪文化。

  再比如说,中医。

  在他们看来,中医就跟黑非洲那些土着的巫医一样,不但治疗不了任何疾病,而且还是一种封建迷信。

  以至于中医的“望、闻、问、切’等诊疗手段都被说成是子虚乌有,弄~虚作假。

  至于中药更是没-有任何的疗效可言。

  但是他们不知道的是,华夏的中医不只是一门医学学科,更是一种哲学理念。

  华夏文明之所以能够传承数千年之久,中医有着功不可没的贡献。

  而且华夏大地从来不缺乏名医。

  从上古时期的皇帝,再到春秋战国时期的扁鹊,西汉的淳于意,东汉的华佗、张仲景,隋唐的孙思邈,明朝的李时珍

  至于医学着作,更是数不胜数。

  《黄帝内经》、《伤寒杂病论》、《本草纲目》…

  哪一本不是传承千年?!

  哪一本不是救人无数?!

  反观同时期的西医的治疗手段都有什么呢?!

  放血、灌肠、阉割、剃头…甚至还有驱魔和吃木乃伊。

  药物也很奇葩,比如说狼皮、稀泥、水银等等。

  甚至有些医生用臭袜子治疗感冒等等。

  连同时期的阿拉伯人都看不起西欧人,说这些野蛮人治病实在是太野蛮了。

  一直到文艺复兴之后,西方才有了现代医学的理念。

  但是现代医学只是受到西医‘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理念影响,和西医完全是两回事。

  所以吹捧西医还不如吹捧现代医学呢。

  更何况,现代医学就一定有中医先进靠谱吗?!

  诚然。

  现代医学依靠各种先进的仪器设备,会将人体的各个器官所患的病症都了解的一清二楚,但是现代医学哪里生病就割哪里的治疗手段真的靠谱吗?!

  也不尽然。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多癌症患者就将迎来福音了。

  而中医就真的一无是处?!

  中医的理念是系统性的,全方位的。

  身体某一个器官发生病变,是整个身体机能出现问题,而不仅仅是某一个器官出现问题。

  要调理,就应该调理全身。

  所以依靠中医治好的疑难杂症也不在少数。

  有些国人跪久了就站不起来了。

  但是叶瑾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他对老祖宗传承下来的东西都十分敬畏。

  这也是为什么他在给这些军郎中讲解治疗外伤的时候,也保持谦逊的原因。

  因为他作为门外汉,真的只懂一些浅薄的现代医学知识啊。

  “好了,刀伤的现场示范到此为止,你们有什么疑问就可以问了。”叶瑾抬起头,看向将他围的水泄不通的军郎中们。

  张院判当仁不让,问道,“叶县尊为何要将伤口用针和棉线缝合起来?!这是为了止血和伤口愈合的更快吗?!”

  果然是行家,一猜就中。

  叶瑾点点头,道:“对,用针线将伤口缝合起来,一是为了给伤口止血,二是让伤口愈合的更快。不过伤口好了,得记得拆线。”

  众人纷纷点头。

  其他军郎中也问了好几个比较专业的问题。

  叶瑾也——作答。

  然后又用宋小乙作为实验对象,开始接下来的授课。

  “重物撞击之后会产生内伤,同样也会造成身体出现淤血,内伤的话神仙都治不了,至于皮下淤血,也是先划开伤口,去掉淤血之后再清洗伤口,包扎即可…”

  “烫伤和烧伤你们比我更懂行,本官就不班门弄斧了。不过如果是被金汁烫伤的话,也要先用烈酒清洗伤口,再进行包扎…”

  宋小乙昨天晚上吃尽了苦头,几乎把上元县县衙所有刑具都尝了一遍。

  不过那些差役都是折磨人的老手了,虽然让他痛不欲生,但是依然还留着一条命在。

  足足一个多时辰,叶瑾总算是把宋小乙全身上下的伤口全都治疗了一遍,也将自己知道的浅薄的现代医学的知识讲解了一遍。

  他刚刚站起身来,赵今夏就已经端来了一盆清水。

  叶瑾一边洗手,一边对这些军郎中说道,“诸位还有几天才会随军出征,这些天就不去其他地方了,就留在上元县县衙吧。”

  说着话,他踢了踢被绑带捆成木乃伊的宋小乙,继续说道,“此人乃是恶行累累的采花大盗,若是将他送去

  菜市场一刀给剁了,岂不是便宜他了?!诸位这些天就留在上元县,拿此人练手,也算是废物利用了。”

  从古至今,采花贼都是让人憎恨和唾弃的对象。

  就算是在监牢里,也会是在鄙夷链的最底层。

  更何况洪武年间根本就没有圣母婊这种脑回路惊奇的生物,所以也没有人会替这些采花贼鸣冤不平,要求给他们所谓的人权。

  所以拿宋小乙作为实验对象,在场的所有人都没有意见。

  额!

  除了躺在地上的宋小乙。

  所以他听说自己要被作为试验对象,然后又想到昨天晚上和今天白天的凄惨经历,整个人瞬间崩溃。

  他现在宁愿去死,也不愿意在这个堪比抵御的县衙多待一刻钟。

  特别是每每看到这个恶魔一般的俊俏书生用云淡风轻的语气说出那些让人闻风丧胆的话,然后用小刀子划开自己身上的肌肤的时候,宋小乙就感觉自己现在就是在十八层地狱。

  噗…

  他几乎是用尽全身的力气,将塞在自己嘴里的臭袜子给吐了出来,然后嘶声力竭的喊道,“青天大老爷,小的有重要情报向您禀告,小的没有别的要求,只求速死,还请大老爷成全…”

  听到宋小乙的话之后,叶瑾先是一愣,然后莞尔一笑。

  哟呵。

  这还有意外惊喜啊?!

  “你这狗贼,昨天晚上招呼了你一晚上,你要死不交代,现在又说有重要情报要禀告,你这不是消遣你张爷爷吗?!”张狗子怒目圆睁,一脚揣在宋小乙胸口上破口大骂道。

  这宋小乙也是一个狠人。

  被张狗子踹了一脚之后,竟然强忍着没有叫唤出来,而是依然死死的盯着叶瑾。

  叶瑾抬手制止了张狗子,依然那副云淡风轻的模样,问道,“什么重要情报,说出来听听。”。

  宋小乙咬着牙说道,“大老爷得先立下誓言,给小的一个痛快,小的才会把知道的和盘托出。”

  呵呵!

  还真是给你脸了是吧。

  这就威胁上了?!

  所以叶瑾不耐烦的挥挥手,示意张狗子将这厮给拖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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